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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金律师事务所收3000加5%提成,仅立案不出庭

时间:2026-08-27

涉及单位:重庆新金律师事务所

地区: 重庆市,重庆市市辖区,渝中区

1、请求重庆市司法局帮忙调解,责令重庆新金律所退还:律师费3000元、收取的保全相关费用3500元,合计6500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履职可以申请部分退款);

2、对该律所未尽代理职责的执业行为予以核查处理。

事实经过:

本人与重庆新金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该所代理我与郑州松子中医按摩推拿学校有限公司培训退费纠纷案件。

1、合同约定基础律师费3000元,回款后另收5%提成。后续律所称可以为我办理被告财产保全,另外向我收取3500元保全相关费用。

2、我缴纳该3500元之后,该律所自始至终没有实际完成财产保全,一直处于待审核状态,保全完全没有落地,没有实现合同目的。

3、协商失败进入诉讼阶段以后,该律所以合同不包含线下开庭差旅费为由,拒绝出庭代理,要求我本人自行去打官司,没有履行委托代理义务。

4、我已于2026年8月11日正式书面解除与该律所全部委托代理关系,撤销全部代理权限。

该律所收取费用之后,没有完成承诺的保全服务,诉讼阶段拒绝出庭履职,属于律师未尽勤勉代理义务。现申请重庆市司法局介入调解,要求退还上述对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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