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融冠集团以断电断水胁迫每个商户交2000元

时间:2026-08-25

涉及单位:融冠集团 、衡阳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

本人实名举报衡阳市融冠集团的薛理勇、郭艳方、王珊、张金学,龙艳,曾星明,陈振英,沈丹等人团体涉恶,蓄意破坏营商环境。自2016年起,他们串通合谋,依托融冠旗下全部8个楼盘物业服务职权,对上千商铺商户长期违法违规强制乱收费,卡要各种名目钱财,断电断水、限制水电等破坏经营等违法行为逼迫商户交钱,涉嫌勒索,破坏营商环境,索财金额极大,事实之一如下:

一、核心违法事实(已司法认定违法)

根据物业合同约定:商铺电费执行“先用电、后抄表、后缴费”模式。但上述几名负责人自行谋划确定,统一安排手下人员,强制增设2000元/户“电费押金”收费项目。即便商户按时、足额缴纳正常电费,仍被强制另行收取2000元所谓电费押金,否则不予通电、恶意断电、限电、停办水卡,以停水停电、关停经营为要挟,暴力胁迫商户交钱。该收费无合同依据、无物价审批、无合法收费名目,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2022)湘04民终1253号确认:该收费电费押金属于违法,应予退还。2022年之后,薛利勇收到判决书仍拒不改正,仍继续安排手下强制收取此费用至今。

二、胁迫敛财、涉恶欺压事实,破坏营商环境。

全体商户均知晓该收费违法,拒绝缴纳。涉事团伙长期通过言语恐吓、恶意断电、不定期限电、冻结水卡权限、恶意干扰正常经营等威逼手段,强制胁迫商户屈服。目前融冠全系楼盘全部商铺商户都被胁迫缴纳该违法费用,单此一项违规收费涉案商户上千,总金额高达百万元。

三、本人受害情况本人及关联经营店铺,坚持拒绝缴纳该笔违法押金。因此被涉事物业人员恶意停电、限电、停办水卡时间跨度长达十年,次数数十次,长期恶意干扰正常商业经营,造成店铺多次装修停摆,营业停业、经营严重破坏,经济损失巨大。

四、证据留存情况本人完整保留全部录音、聊天记录、断电凭证、缴费票据、法院判决书、视频、沟通记录、原始单据,受害过程证据链,等全套证据材料,请职能部门主动与举报人取得联系,所有事实均现场核验、当面举证。

五、举报请求

1. 对涉案人员合谋违规收费、胁迫交易、敲诈敛财、涉恶涉黑行为立案核查;2. 依法认定该笔收费违法,责令物业全额清退所有商户被违规收取的2000元电费押金;3. 对涉事个人及物业主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追责整改,并向业主赔偿违法索钱的利息损失及停电限水的经营损失。4. 建立长效监管,杜绝后续重复违法犯罪、屡犯屡罚;5. 依法书面向举报人反馈立案、核查、处理、赔偿,整改结果。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网友a825a7de98 2026-09-04 11:17:56

    收到群众反映“融冠物业服务集团以断电断水方式胁迫辖区商铺缴纳2000元电费押金”的举报事项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后,认为查处“违规收费、胁迫交易”属我局职责,立即对涉事物业企业开展专项核查、资料调取及现场核验,结合企业经营模式、收费依据、司法整改情况及日常运维记录,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一、举报事项核查情况

    现场检查发现,涉事物业已在融冠亲城客户服务中心收费标准公示栏张贴商业、写字楼用电方案和电费押金收费标准,商户享有两种用电方案选择权,可自愿选择安装预充电表,或是缴纳 2000‑5000 元电费押金,电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电费押金收取区间为 2000‑5000 元,按商户经营面积核定。物业现场提交电费押金退款收据、用电管理责任书等佐证材料。该群众为融冠亲城商铺业主,调取其商铺租户与物业公司《责任书》一份,也有两种方式可选。

    二、相关司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前期涉诉司法判决事项,经核查,相关判决仅认定该物业企业前期无合同明确约定的固定押金收取行为存在程序瑕疵,未认定其存在强制收费、胁迫交易等违法情形。

    自相关判决生效后,该企业已进行整改,废止原一刀切收费模式,提供二选一机制,由商户自行选择。

    三、断电断水、敲诈敛财、涉黑涉恶问题

    物业断水断电的违法行为,应向住建部门、电力管理部门反映。敲诈敛财、涉黑涉恶问题应向公安部门反映。

    四、处置意见

    根据核查情况,我局认为群众反映融冠亲城小区的融冠物业公司“违规收费、胁迫交易”不属实,同时我单位责令融冠物业公司向业主、商户进一步公开宣传电表更换流程、押金收取标准、退还条件及缴费细则,做到收费公开、流程透明、合规经营。要求融冠物业公司严守服务规范,杜绝各类侵害商户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妥善化解商户诉求纠纷。责成该公司与该群众沟通,如果该群众同意选择安装预充电表,该安装电表费用由融冠物业承担并退还押金。我单位也将对该片区物业收费及用电管理情况纳入常态化监管范围,持续开展随机抽查核验,一旦发现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特此回复。

    蒸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