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22
涉及单位:韶山乡韶润村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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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在韶润村曹家组依规张贴征地拆迁全套公告信息的申请书
一、申请事项
恳请韶山乡人民政府、韶润村村民委员会依法在韶润村曹家组村组公示栏张贴纸质文件,完整公示本组征地拆迁全套公告资料,具体包含:征地预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红线图;同时申请公开本组征地补偿拨付台账(做脱敏处理),保障本组村民能够现场查阅全部征地相关资料,切实保障村民知情权、监督权。
二、事实与法律依据
1. 申请人系韶润村曹家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人房屋、宅基地、承包地均纳入本次四校共建项目征地范围,本次征地拆迁直接关系本人补偿、安置等切身合法权益,依法享有征地信息知情权、监督权。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公告,预公告公示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示期限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亦明确,征收土地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地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不得以线上网站公示替代村组现场纸质张贴。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收土地属于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在村组现场实地公示,确保村民可现场查阅、知晓相关政策。
三、现状说明
截至本申请书递交之日,四校共建项目涉及曹家组征地拆迁的全套纸质公告材料,始终未在韶润村曹家组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本组村民无法现场查阅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政策等核心信息,征地信息公开不到位、透明度不足,已侵害被征地村民的法定知情权。
申请人此前已多次向各级部门反映诉求,恳请政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所有拆迁户相关信息,保障被征地村民合法权益,但至今未得到任何部门正式回复,诉求长期被拖延、敷衍搪塞。相关工作人员漠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违背中央关于干部担当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
四、具体申请诉求
1. 请贵单位在收到本申请3个工作日内,在韶润村曹家组固定村组公示栏完整张贴全套征地拆迁纸质公告,张贴全程拍照留存公示佐证材料;
2. 公示文件须包含:征地批准文件、征地红线图纸、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安置方案、补偿款拨付相关台账;
3. 公告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保留公示,同步在公示内容中明确政策咨询、异议反馈、申请听证的渠道与方式;
4. 向本人书面提供申请人毛新联个人及曹家组全部征收补偿明细,并书面答复本人公告张贴落实的具体完成时间。若相关事项持续拖延不予处理,本人将依法依规向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及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2026年8月13日
一、申请事项
恳请韶山乡人民政府、韶润村村民委员会依法在韶润村曹家组村组公示栏张贴纸质文件,完整公示本组征地拆迁全套公告资料,具体包含:征地预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红线图;同时申请公开本组征地补偿拨付台账(做脱敏处理),保障本组村民能够现场查阅全部征地相关资料,切实保障村民知情权、监督权。
二、事实与法律依据
1. 申请人系韶润村曹家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人房屋、宅基地、承包地均纳入本次四校共建项目征地范围,本次征地拆迁直接关系本人补偿、安置等切身合法权益,依法享有征地信息知情权、监督权。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公告,预公告公示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示期限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亦明确,征收土地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地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不得以线上网站公示替代村组现场纸质张贴。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收土地属于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在村组现场实地公示,确保村民可现场查阅、知晓相关政策。
三、现状说明
截至本申请书递交之日,四校共建项目涉及曹家组征地拆迁的全套纸质公告材料,始终未在韶润村曹家组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本组村民无法现场查阅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政策等核心信息,征地信息公开不到位、透明度不足,已侵害被征地村民的法定知情权。
申请人此前已多次向各级部门反映诉求,恳请政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所有拆迁户相关信息,保障被征地村民合法权益,但至今未得到任何部门正式回复,诉求长期被拖延、敷衍搪塞。相关工作人员漠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违背中央关于干部担当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
四、具体申请诉求
1. 请贵单位在收到本申请3个工作日内,在韶润村曹家组固定村组公示栏完整张贴全套征地拆迁纸质公告,张贴全程拍照留存公示佐证材料;
2. 公示文件须包含:征地批准文件、征地红线图纸、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安置方案、补偿款拨付相关台账;
3. 公告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保留公示,同步在公示内容中明确政策咨询、异议反馈、申请听证的渠道与方式;
4. 向本人书面提供申请人毛新联个人及曹家组全部征收补偿明细,并书面答复本人公告张贴落实的具体完成时间。若相关事项持续拖延不予处理,本人将依法依规向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及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2026年8月13日
一、申请事项
恳请韶山乡人民政府、韶润村村民委员会依法在韶润村曹家组村组公示栏张贴纸质文件,完整公示本组征地拆迁全套公告资料,具体包含:征地预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红线图;同时申请公开本组征地补偿拨付台账(做脱敏处理),保障本组村民能够现场查阅全部征地相关资料,切实保障村民知情权、监督权。
二、事实与法律依据
1. 申请人系韶润村曹家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人房屋、宅基地、承包地均纳入本次四校共建项目征地范围,本次征地拆迁直接关系本人补偿、安置等切身合法权益,依法享有征地信息知情权、监督权。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公告,预公告公示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公示期限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亦明确,征收土地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地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不得以线上网站公示替代村组现场纸质张贴。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收土地属于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在村组现场实地公示,确保村民可现场查阅、知晓相关政策。
三、现状说明
截至本申请书递交之日,四校共建项目涉及曹家组征地拆迁的全套纸质公告材料,始终未在韶润村曹家组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本组村民无法现场查阅征地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政策等核心信息,征地信息公开不到位、透明度不足,已侵害被征地村民的法定知情权。
申请人此前已多次向各级部门反映诉求,恳请政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所有拆迁户相关信息,保障被征地村民合法权益,但至今未得到任何部门正式回复,诉求长期被拖延、敷衍搪塞。相关工作人员漠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违背中央关于干部担当作为、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
四、具体申请诉求
1. 请贵单位在收到本申请3个工作日内,在韶润村曹家组固定村组公示栏完整张贴全套征地拆迁纸质公告,张贴全程拍照留存公示佐证材料;
2. 公示文件须包含:征地批准文件、征地红线图纸、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安置方案、补偿款拨付相关台账;
3. 公告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保留公示,同步在公示内容中明确政策咨询、异议反馈、申请听证的渠道与方式;
4. 向本人书面提供申请人毛新联个人及曹家组全部征收补偿明细,并书面答复本人公告张贴落实的具体完成时间。若相关事项持续拖延不予处理,本人将依法依规向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相关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及全体村民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签字:毛新联__________
日期:2026年8月13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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