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22
涉及单位:冷水滩区教育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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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冷水滩区教育局前述回复持有异议,现就有关问题陈述如下:
1.本人从未申请查阅、借阅人事档案原始原件,充分知晓干部人事档案本人不能直接查阅原件的规定。本人申请的,是领取区教育局档案室已经完成复印、加盖公章确认属实的档案复制副本,用于退休年龄认定行政复议案件举证,并非要求接触原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干部本人办理诉讼取证、保障个人合法权益事项,可以提请组织人事部门查阅档案、复制材料。本案中,区教育局人事股已经走完审批、复印、盖章全部流程,该盖章复制件已经制作完成,并流转到三多亭小学。法条规定复制材料“按要求管理和使用”,管理不等于扣押截留,“使用”就包括用于本人行政复议维权举证。学校将该证据副本扣押留存、拒不交付,属于对条例条文片面曲解。
3.条例第三十九条“严禁泄露擅自公开档案内容”约束的是未经审批私自扩散档案信息的行为,不能用来对抗已经审批生成、用于法定复议程序的盖章证据副本交付。本人取得该复印件只用于本次行政复议举证,不会对外泄露传播。
4.现有录音证据证实,教育局档案室确认盖好公章的档案复印件已经移交三多亭小学,学校无合法依据扣押。学校扣留本案关键证据,直接导致行政复议中本人举证困难,侵害本人行政救济权利。
恳请督促相关单位,将教育局档案室已经盖章的人事档案复制件交付本人,保障我行政复议的举证权利。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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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关于《对冷水滩区教育局对8月20日回复的异议》的网帖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2026年5月6号您提出申请后,我局下属学校三多亭小学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已于2026年5月6日在我局档案室查阅了您的个人人事档案。1.《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一条:干部本人及其亲属办理公证、诉讼取证等有关干部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的事项,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应的组织人事等部门查阅档案。复制、摘录的档案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因此,2026年5月6日,三多亭小学已在我局档案室查阅了您的个人人事档案,应按照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复制的档案材料。2.《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遵守哪些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因此,您个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档案。感谢您对冷水滩教育事业的关心!
永州市冷水滩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