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22
涉及单位:冷水滩区教育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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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纪委控告冷水滩区教育局。在我向你们反映退休年龄问题和申请行政复议后,他们对我打击报复,通过口头通知,停发了我这个至今仍正常上班教师的四个月工资,一家老小靠我这点工资生活,这行为简直无法无天。我强烈请求纪委立即介入调查这种以权压人的恶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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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关于《冷水滩区教育局违法行政》的网帖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您个人人事档案中已认定并经您签字确认的出生日期为1969年12月。1.《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离)休、退职管理实施意见》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要本人申请或征得本人同意”。根据您的档案材料与您签字确认的出生日期,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此,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暂时停发您的在职工资。2.《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离)休、退职管理实施意见》规定:“超过退休年龄的,不计算工龄,不享受有关待遇。”根据您的档案材料与您签字确认的出生日期,您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因此,我局无法补发您2026年5月至今的在职工资。感谢您对冷水滩教育事业的关心! 永州市冷水滩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