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14
涉及单位:衡阳市大成锅炉有限公司、衡阳市劳动监察大队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市本级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致衡阳市劳动监察大队、社会大众及媒体的公开投诉书
被投诉人:衡阳市大成锅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钧
住所地:衡阳市蒸湘区南三角线79号
主题:揭露衡阳市大成锅炉有限公司长期恶意欠薪、逃避社保、违法用工的恶劣行径
尊敬的劳动监察部门领导、各位媒体朋友及社会各界正义人士:
我是一名普通的劳动者,也是一名在衡阳市大成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锅炉”)辛勤付出三年半的受害者。今天,我怀着无比愤慨的心情,实名公开投诉大成锅炉及其法定代表人刘钧,控诉其长期以来视劳动法如儿戏,肆意践踏员工合法权益的恶劣行径。
一、企业背景:表面光鲜,实则“失信”经营
大成锅炉法定代表人刘钧,早年借国企改制之机起家。公司成立初期业绩平平,后通过与我(时任市场营销负责人)的合作,业绩一度增长300%。然而,这家企业的发家史却充满了“套路”与“谎言”:
• 虚假宣传与侵权: 为获取客户,公司对外谎称是上市公司“迪森股份”的唯一战略合作伙伴,甚至盗用其注册商标。直到2015年收到律师函警告,2018年因虚假宣传被政府部门处罚,其诚信缺失可见一斑。
• 管理混乱: 管理层盲目推崇日式经营,实则表里不一,产品质量长期存在瑕疵,靠“疏通关系”解决投诉。这种经营作风直接延伸到了用工管理中,对员工极尽压榨之能事。
二、违法事实:五项重罪,罄竹难书
自2013年2月15日入职至2016年8月19日被迫离职,我在大成锅炉遭遇了全方位的权益侵害:
1. 恶意拒签合同,规避无固定期限义务
公司长期不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法律规定,2014年2月起双方已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但公司刻意规避。直至2016年1月,为掩盖违法事实,强行要求我补签短期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公司应支付未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共计246,000元。
2. 巧立名目,克扣与拖欠工资
• 克扣岗位工资: 2013年10月起,公司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每月无故扣除1,000元岗位工资,累计克扣18,000元。
• 拒付提成: 我在职期间推动公司业绩增长300%,但公司事后反悔,以各种理由拒绝兑现约定的业绩提成,无偿占有我的劳动成果。
• 恶意阻挠工作: 为扶持“嫡系”,公司强行划转我开发的客户资源,并以“保密”为由阻挠我正常工作,变相剥夺我获取报酬的途径。
3. 长期压榨,拒付加班费
在职期间,公司长期安排我周六全天加班,累计达162天。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从未支付200%的休息日加班工资,累计拖欠加班费37,260元。
4. 无视国法,拒缴五险一金
长达三年半的时间里,公司从未为我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这是对《社会保险法》的公然挑衅,让我在生病、失业时毫无保障。
5. 逼迫离职,拒不支付补偿
因公司上述多项严重违法行为,我被迫解除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公司理应立即支付我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12,000元。
三、我的诉求
大成锅炉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我个人的合法权益,更严重破坏了衡阳市的用工环境和法治形象。为此,我郑重提出以下诉求:
• 请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责令大成锅炉立即补缴我2013年2月至2016年8月期间的五险一金;
• 裁决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加班费、克扣款项及经济补偿金;
• 依法追究公司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 恳请媒体及社会各界关注此事,曝光不良企业,还劳动者一个公道!
劳动者权益不容践踏,法律尊严不容挑衅!我将保留通过一切法律途径及媒体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直至正义得到伸张!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