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12
涉及单位:常宁市公安局,泉峰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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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常宁市公安局泉峰派出所副所长王*鸥故意压案不办一年多,严重不作为和乱作为。
本人是湖南省常宁市市民,于2025年7月8日被四人无理暴力锁喉、强行拖拽和扭打受伤。本人全程未还手,并报警到常宁市公安局泉峰派出所,该所副所长王*鸥于25年7月14日立案为治安案件。后来,我提交了诊断证明和轻微伤的司法鉴定到该所,并持续到到市泉峰派出所询问案情进展。从事发到现在己经过去一年多,该所王*鸥一直拖延不办。2026年4月竟被王*鸥以我未能提供当时监控为由而拒绝办理,还让我去法院诉讼、去劳动仲裁、去信访投诉。该所王*鸥如此故意压案不办,不作为和乱作为。从26年6月,本人不得不通过投诉催办本人的治安案子,至今,未见该派出所任何的处理动向。
特此希望寻求更优解决办法。
地方派出所的压案不办行为破坏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使公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降低。
不及时办理案件使行凶者继续逍遥法外,危害社会安全。
不及时办理案件破坏法治环境,助长了腐败和不正之风,破坏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地方派出所民警违反规定拖延办案,可能会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渎职犯罪
民警拖延办理案件,影响不小。对受害者而言,这会让他们迟迟无法得到公正的结果, 而且从社会层面看,会削弱公众对法律和执法机关的信任,破坏法治环境。违法违规者得不到及时制裁,可能会更加肆无忌惮,甚至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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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泉峰派出所接到陈某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对相关当事人询问取证、对陈某的伤情聘请鉴定等工作。
2.王某鸥与当事人吴某、刘某等人均无交往,不存在故意压案不办、不作为和乱作为等现象。
3.陈某的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感谢你对泉峰派出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常宁市公安局泉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