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投诉湖南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紫宸澜山服务处拒不公示公共收益维修资金等

时间:2026-08-10

涉及单位:郴州市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本人为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紫宸澜山小区业主,现就小区物业拒不公示业主共有收支资料、北湖区住建局前期 12345 工单处置流于形式、未实地核查一事实名投诉。此前我已通过 12345 政务热线反映该问题,工单编号:010320260708029523,但主管部门仅采信物业单方提供的照片就直接办结工单,未上门核验现场、未回应保险核查诉求,业主知情权未得到实质保障,现通过问政湖南平台申请贵局全面依法履职。

案涉物业服务企业:湖南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紫宸澜山服务处。

申请事项

1.请求北湖区住建局安排工作人员赴紫宸澜山小区现场实地核查,查实物业公司长期未依法公示小区公共收益收支台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套资料的违法行为;

2.责令该物业公司限期向全体业主完整公示自小区交付入住至今全部公共收益明细(包含电梯广告、地面及地下车位租赁费、小区商铺场地出租、快递柜进场费、充电桩场地使用费等每一笔收入、支出、结余、对应原始合同凭证),同步完整公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结余全部档案资料;

3.现场核验物业共用设施保险、公众责任险投保保单、缴费发票原件,责令物业在小区出入口、单元楼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完整公示全部投保信息;

4.对物业拒不履行信息公示法定义务的行为下达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书,若逾期仍未整改到位,依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处以 1 万 —5 万元罚款,并将该企业违规行为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5.就此前 12345 工单仅依靠物业单方面材料书面答复、未上门现场核查、未联系本人核实情况的履职瑕疵作出正式说明,将本次现场核查记录、整改文书、最终处理结果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送达本人;

6.若贵局仍不安排实地上门核查、仅简单书面敷衍处置,本人将向北湖区纪委监委申请行政监督,并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事实与理由

本人系紫宸澜山小区合法业主。2026 年 4 月,我已向湖南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紫宸澜山服务处书面递交《出示证据通知书》,明确要求其公开小区交付以来全部公共收益台账、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套资料、公共设施保险及公众责任险投保材料,但物业无视本人书面申请,直至今日未向业主出示、公示任何相关资料。

该物业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多项法律法规,具体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82 条、第九百四十三条明确,利用业主共有区域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人必须定期公开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共有部分经营收益,业主有权查阅、复制全部原始收支资料;

2.《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定期公示公共收益收支、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全体业主监督;第六十四条明确,未按规定公示物业相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物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 号)第十三条规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包含在物业服务成本内,业主有权核查真实投保凭证。

本人此前通过 12345 政务热线提交工单投诉后,北湖区住建局平台答复称物业已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在小区公示栏完成公共收益公示。但包括我在内多名业主分多次前往小区全部公示区域现场查看,从未见到答复中所说的公示内容,物业单方面陈述与小区现场客观事实完全不符。住建局工作人员全程未电话联系我核实现场情况,也未安排人员上门实地查验,仅凭借物业自行提交的照片直接办结工单,同时完全回避、未处理我提出的核查公共责任险诉求,属于未全面履行监督核查法定职责,放任物业持续侵害全体业主对共有财产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贵局作为北湖区物业行业法定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公示违法行为拥有实地核查、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的法定职责。现正式请求贵局摒弃简易书面处置模式,上门实地核验取证,依法对湖南安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紫宸澜山服务处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并将全套核查、整改、处置材料书面答复本人。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