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06
涉及单位:长沙县住建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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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1、本人于2025年4月13日与出租人方轩煜签订一年期限租房合同,合同规定到期后与房东协商多租两个月,至2026年6月12日退租,应退还我850元押金,到期后房东方轩煜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我申请按合同规定房东方轩煜应退还我押金850元。
2、该套 LOFT 公寓原始户型只有一套居室,房东私自搭建二层夹层、隔断成两间独立房间对外分开出租,属于违规隔断房;私拉乱接电线,曾发生电闸电表烧毁事故;夹层存在楼板承重不足、逃生通道狭窄、消防器材缺失等安全隐患。
我的诉求:
1. 工作人员上门核查,责令房东拆除隔断、恢复房屋原状;
2. 房东违法扣押租房押金,请街道住建部门帮忙调解全额退还押金以及剩余房租;
3. 按照法规对违规出租房东进行处置。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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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新城悦隽公园房东恶意不退押金,违规改造loft公寓出租”问题,经现场核查,该楼栋楼道已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针对房东扣押850元租房押金及剩余房租的纠纷,我单位联合相关部门与房东开展协调工作。房东就租赁期间物品损坏、退租后房屋卫生情况与您存在分歧,提出需扣除您押金,不愿进行协商。我单位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留言的回复。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联系(0731-8401034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长沙县星沙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