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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甘梦律师事务所委托纠纷

时间:2026-08-03

涉及单位:湖南甘梦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湖南甘梦律师事务所委托纠纷

五合一完整终极梳理(整合全部聊天截图·全程无遗漏、无重复、官方定稿)

一、基础信息

1. 委托人:李娟

2. 债务人:张俊峰(案件期间因刑事案件被羁押)

3. 债务关联人:冉玉花(张俊峰母亲,未借款、未担保)

4. 受托单位:湖南甘梦律师事务所

5. 全部对接人员:孙顾问、罗顾问、梁伦波(梁主任)、路助理、谭助理、刘助理、何顾问、李主任

6. 委托事项:民间借贷欠款追偿(原始欠款51182元)

7. 委托人总支付费用:合计9500元

8. 沟通形式:全程微信/企业微信线上对接,无线下见面、无规范对公合同、无及时开票

二、案件完整时间线(整合5份内容、全流程闭环)

1月14日:初步咨询、律所主动营销、铺垫收费与承诺

孙顾问主动联系我咨询债务情况。

我明确告知:债务人张俊峰已经被抓、羁押。

对方主动推销法律服务:

- 前期收取律师函费用

- 回款后收取4%服务费

- 口头全部费用可由欠款人承担

我中途产生疑虑、明确告知:准备咨询本地律师、暂时不委托。

但对方持续游说、夸大对方家里有门店、有经济能力、可以稳回款,刻意淡化风险、诱导我委托。

1月15日:正式建档、签约、首次收费

1. 律所建立专案服务群,多名工作人员入群。

2. 律所发送《调解版法律服务合同》二维码,要求线上电子签约。

3. 明确总费用 6500元

- 定金1000元

- 补款800元

- 尾款立案补齐

4. 我按要求支付 1000元+800元,合计1800元

5. 对方要求我填写案件备案资料、写案件经过、提供全部转账、欠条证据。

6. 梁主任重点承诺:

- 立刻提交公安调档

- 排查对方财产、监管资产

- 禁止我私下联系对方,全部交由律所处理

1月16日:制作催告函、核对欠款金额

1. 律所出具《催告函》PDF。

2. 我发现金额错误,修正为 50182元。

3. 律所告知材料定稿、马上启动维权。

1月19日:律所违规拉入债务人母亲、恶意施压、恐吓催收(重大违规)

1. 律所强行将无关第三方冉玉花(债务人母亲)拉入群内追责。

2. 冉玉花明确抗辩:

- 钱不是她借的

- 店铺不是儿子的

- 儿子在看守所

- 本人无借款、无担保、不认识我、拒绝代偿

3. 梁主任严重违规执业行为:

- 谎称查到对方银行卡、资产信息

- 威胁冻结、失信、强制执行、司法拘留

- 诬陷冉玉花包庇、隐瞒资产

- 言语粗暴,让对方“闭嘴”

4. 属于典型对案外人非法施压、恐吓式催收,非正规律师执业行为。

1月20日–1月25日:虚构公安调档流程、持续欺骗

1. 对方谎称:民事案件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正规调户籍、调档案。

2. 1月25日明确虚假告知我:

材料已提交公安、户籍已调完,只等公安盖章。

(法律实锤:民事案件根本不能找公安调档,全程虚假话术拖延)

2月整月:全程拖延、借口调档、禁止我自行维权

1. 我多次催进度,全部回复:调档未出、等待公安

2. 禁止我联系欠款人,垄断沟通渠道

3. 2月27日突然改口:

档案早就好了,一直在写起诉状

完全前后矛盾,只为掩盖全程无办案、无立案、无动作的事实。

3月:全面停滞、人员大换血、集体失联

1. 群内彻底无人回应、案件停滞

2. 临时换路助理、谭助理接手

3. 核对账目发现 账目混乱、证据整理粗糙

4. 梁主任不接语音、不回消息、不提供律所电话

5. 路助理全程失联、不跟进案件

4月:首次立案后,利用“先刑后民”诱导撤诉

1. 律所告知:债务人有刑事案件,民事必须撤诉。

2. 我重点咨询两大问题:

- 能不能起诉对方母亲? 律所明确:不能。

- 撤诉后下次起诉是否继续负责? 律所口头承诺:全程负责。

3. 4月7日本人配合撤诉

6月:刑事案件结束、律所重启二次立案

1. 我主动通知律所:对方刑案已结束,可以重启起诉。

2. 6月4日重新提交材料

3. 6月8日通知:二次立案成功

后续:律所追加收费3000元(总费用达9500元)

1. 立案后李主任接手案件。

2. 我担忧对方转移财产、咨询财产保全。

3. 对方诱导我额外补交3000元服务费。

4. 我反复确认:

交完是否全程负责到开庭、执行、回款结束?

是否所有费用可由对方承担?

对方口头承诺全程负责到底,但提前规避责任:

费用可以主张对方承担,但法院不支持需自担。

5. 我基于主任承诺再次缴费 3000元

✅ 委托人总支出:9500元

6. 对方承诺合并开具9000元发票,至今未完整兑现。

三、湖南甘梦律师事务所【全部违规、违法、违约汇总】

1. 虚构司法流程、欺骗委托人(涉嫌欺诈)

谎称民事案件可以对接公安调户籍、调档案、调资产,属于完全违法、虚假办案套路。

2. 虚假承诺、隐瞒风险、违规揽案

- 承诺律师费由对方承担(无书面)

- 承诺稳回款、有资产、可追责家属

- 隐瞒执行风险、羁押无财产风险

3. 非律师人员全程谈案、销售拓客、违规执业

真正律师长期失联,全程顾问、助理推销收费,属于严重违规。

4. 违规恐吓案外人、不正当催收

对未借款、未担保的母亲恐吓、威胁司法拘留、追责,严重违反律师执业纪律。

5. 多次拆分收费、收费不规范、无正规合同兜底

9500元高额收费

- 无对公合同

- 无正规发票

- 无书面服务范围

- 无退费保障

6. 办案粗糙、账目混乱、证据整理不规范

,材料漏洞多、流程混乱。

7. 频繁更换工作人员、消极服务、长期失联

多次无人对接、拖延办案、垄断当事人沟通权利。

8. 承诺全程服务至执行回款,无书面落实

所有重要承诺全部口头化,事后不认、无保障。

9.直至7月31日开庭后法院才告诉本人律所只提交了起诉书,其他证据材料在开庭当天从代理律师手中拿到。切由于律师辱骂被告人母亲致使对方母亲答应替儿子还钱也不与偿还

四、当事人合法诉求

1. 该律所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执业、欺诈诱导收费、服务不作为、违规催收等多项严重违规行为。

2. 要求补开正规发票。

3. 要求补签完整一审+执行全程委托合同。

4. 若无法规范履职、无法兑现服务承诺,要求全额退还9500元服务费。

5. 请求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该律所违规行为。

五、全套证据清单

1. 全部聊天截图(完整无删减)

2. 全部转账凭证(9500元完整流水)

3. 电子签约记录、授权材料截图

4. 催告函、撤诉书、PDF虚假档案材料

5. 所有工作人员承诺、风险诱导、失联记录

6. 收费记录、企业微信执业信息、收款主体信息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芙蓉区委网信办 2026-08-04 10:08:52

    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投诉人应当提交投诉书、身份证明及证明被投诉人存在违规行为的证据材料。投诉书应当写明被投诉人姓名(名称)、投诉请求、违法违规事实、投诉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您将上述投诉材料邮寄到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469号芙蓉区综治中心芙蓉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108室,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和查处,联系电话0731-8228922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区司法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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