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投诉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07-27

涉及单位: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本人三年前遭遇网络电信,资金27000元,当时报警暂未能追回钱款。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对外宣传,声称可以协助追回款项,并作出明确书面承诺:案件最终无法追回欠款,可为当事人办理退费。

沟通过程中工作人员分步诱导我缴费:一开始告知先支付800元,宣称7天之内回款;后续要求补交5000元,告知我只需在家等候回款,无需本人出面;之后还继续提出需要另行缴纳5000元律师费。

基于对方“回款失败即可全额退费”的承诺,我合计向该律所支付律师费5800元。委托服务过程中出现多项违规问题:

1、全程微信群对接我的人员均为外包业务员,不属于持证执业律师,还称呼自己徐主任,该律所属于违规外包向外招揽案件;

2、工作人员刻意隐瞒案件“先刑后民”法定处理流程,夸大回款成功率,对当事人进行误导;

3、律所自行提交的网上立案材料因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后续达到立案标准使用的全部资料,均为我多年前自行保存的材料,律所几乎未开展任何实质性法律服务;

4、事后我依照双方约定申请全额退还5800元律师费,律所多次推诿、拒绝协商处理。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芙蓉区委网信办 2026-07-28 16:30:25

    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投诉人应当提交投诉书、身份证明及证明被投诉人存在违规行为的证据材料。投诉书应当写明被投诉人姓名(名称)、投诉请求、违法违规事实、投诉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您将上述投诉材料邮寄到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469号芙蓉区综治中心芙蓉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108室,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和查处,联系电话0731-8228922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区司法局
    2026年7月28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