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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出即甩手,具体地址电话全没有——宁乡公安信访可真会折腾群众

时间:2026-07-22

涉及单位:宁乡市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本人于近日收到宁乡市公安局信访部门寄出的挂号信(单号:XA45665743443,信件内容涉及信访事项)。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封信件本身就不是正常送达我手中的——我并非在住所顺利收到,而是经历多次查询、多方联系、几番周折后才最终拿到。期间我反复核实信件去向,耗费时间和精力,而这一切本应是寄发单位分内之事。当我主动致电宁乡市公安局信访部门询问情况时,遭遇的却是更大的寒心。工作人员不仅拒绝提供任何实质协助,反而以“寄出即无关”为由推卸责任,甚至要求本人或年迈体弱的父亲亲自前往处理。本人已在电话中多次明确告知我本人及家人未收到信件,且不在本地生活、父亲身体状况不佳不便前往,但工作人员依旧态度冷漠、语气生硬,明确表示“只要寄出了就跟她们没关系了”,拒绝查询、拒绝解释、拒绝协助,全程未体现任何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意识和耐心。无奈之下,我只有自已多次查询、多方联系、几番周折最终才拿到信件,这时才发现久久未收到信件的根本原因在于信访部门连最基本的寄递信息都未注明,一没有填写具体收件地址、二没有填写联系方式,送件人根本无法进行投递自已代为了签收。这一切原本不该发生的却把查找核实的成本全部转嫁给群众,已经不是在服务,而是在折腾。

请问,信访部门的职责是否仅止于“寄出一封信”?群众反映问题,换来的却是部门的“甩手不管”敷衍态度和冷冰冰的推诿话术。信件寄不明、问谁谁不管——这种“一寄了之”的做法,不仅违背信访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基本要求,更是对群众切身利益和基本尊严的漠视。

目前我已完整留存全部证据:挂号信原件实物、完整通话录音、来电记录、收寄时间凭证,所有事实均有据可查。结合《信访工作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对照中央整治形式主义、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相关工作部署,在此实名向上级纪检、信访主管部门提出三点明确核查诉求:

1. 核查本次信访答复信件寄发流程是否合规,明确答复文书未标注寄发地址、办公咨询联系方式的问题根源,倒逼信访答复、文书送达全流程规范整改,完善群众沟通对接闭环机制;

2. 核查当日接听咨询电话工作人员身份,针对其敷衍推诿、服务态度冷硬横推问题依规批评教育,深挖其宗旨意识淡薄、政绩观错位的思想根源;

3. 厘清本次信访事项承办主体终身责任,就信访答复核心内容、后续常态化处置咨询渠道向我出具书面正式说明,确保群众诉求真正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更是检验党员干部政绩观的直接试金石,绝不能沦为只走流程、应付群众的流水线。一封无法对接、一问就甩手的答复信,看似完成了纸面答复任务,实则是信访履职缺位、为民服务责任悬空,暴露出相关工作人员没有真正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陷入“重留痕、轻化解”的形式主义误区,明显违反中央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作风问题的专项部署要求,违背信访工作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核心职责。

当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均在对照正确政绩观开展作风查摆整改,聚焦信访矛盾源头化解、实现事心双解。宁乡市公安局信访部门这种“一寄了之”的冷硬处置方式,严重割裂党群、警民血肉联系。恳请相关领导对标中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此次暴露的作风问题,介入全面调查、责令宁乡市公安局信访部门开展系统性全面整改,对相关失职人员依规依纪追责问责,举一反三完善信访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杜绝同类重痕迹轻实效、冷硬横推、“一寄了之”的信访乱象再次发生,真正把为民解难的信访工作职责落到实处。

信访不是“寄出去就结束”的流程,而是联系群众、解决问题的桥梁。宁乡市公安局信访部门如此作为,不仅寒了群众的心,更损害了政府公信力。请领导高度重视,责令整改,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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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乡市公安局 2026-07-27 09:13:13

    尊敬的网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相关情况,现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父亲因在城区住宅内饲养家禽,与邻居发生口角争执,邻居说出不当言论。
    2026年6月10日,我局玉潭派出所经过调查,依法出具《不予处理理由说明》并送达您父亲。您父亲对此不服,于2026年6月17日向宁乡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该复议申请已被依法受理。我局信访办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就该信访事宜出具了《告知书》,告知申诉方式,并按照您提供的地址于2026年7月6日通过挂号信方式寄出。经宁乡市邮政局核查,该信件已于2026年7月8日完成签收。
    针对您反映“未收到信件”的情况,我局信访办于2026年7月14日接您电话时已明确告知您,我局2026年7月6日将《告知书》邮寄给你并告知挂号信编码为:XA45665743443,该信件未被退回。你可前往邮政局查询,不应重复邮寄。如有需要你本人或委托家属到我局信访办复印该《告知书》。2026年7月20日我局信访办再次电话与您沟通,告知此挂号信已于7月8日签收。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监督,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来访咨询。

    宁乡市公安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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