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1
涉及单位:澧县如东镇梅家港居委会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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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镇梅家港居委会(原新发3队东面),25亩红线水稻种植保护耕地,于2026年由村支书记方某岳父土地流转后,违法栽种莲藕。此水稻田经半个多世纪都是种植水稻,从无间断。
要求上级领导重视详查。
如东镇领导是谁监管的,主管领导是谁,请查后公布处理结果。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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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的诉求已收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由负责人牵头,组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所赶赴现场开展实地查勘,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国土所测绘比对,该地块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现状栽种了莲藕,情况属实。
针对土地流转问题。经调查和走访,2025年11月原土地流转方黄某病故后,其名下15亩土地无人接手继续栽种,为防止土地抛荒,原土地流转方女婿贺某等人与梅家港社区3组居民杨某协商对接土地流转事宜,后由杨某联系张某等4人合伙流转该整片25亩地块。该地块整体地势低洼,存在长年积水、排水不畅的问题,水稻种植极易遭受涝灾,农作物减产情况频发,农户种植水稻产量低、收益微薄,群众种植意愿普遍较低,故采取今年实行莲藕种植,明年种植水稻的轮作模式。
针对永久基本农田违法种莲藕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明确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现状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以结合国家和地方种粮补贴有关政策引导向种植粮食作物调整。莲藕属于蔬菜种植,在没有改变耕地状态(不深挖、不改田埂)的情况下,不违反基本农田种植红线。
若您仍有疑问,可前往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反映,我们将及时核查并予以回应。
澧县如东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