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19
涉及单位:如东镇梅家港居委会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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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如东镇梅家港居委会(原新发大队)。
上世纪六十年代队,因原永丰公社驻地迁入原新发大队梅家港范围,本就不多少土地由永丰公社政府及老七站八所等单位进驻,当时又要上交国家粮棉油等物资。因大队减少约百亩土地,造成农民生活困难。
当时响应号召,围垦扩地,自力更生。在公社及县政府领导下,在原复兴村西面围湖造地,经过二代人艰苦奋斗,造出老新垸约三百亩面积和小新垸约二百亩面积,此工程比肩红旗渠修建。当时两个垸为国家上交粮棉油若干,大大减轻农民负担,得以活命。
后在农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两个垸收归当时乡政府管理。
要求两个垸的管理权,归还原新发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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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的诉求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历史资料核查、实地走访调查,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历史背景
上世纪六十年代,为解决原永丰乡耕地面积少的问题,原新发、昔阳人民公社组织劳力围湖筑田,形成老新垸(约300亩)、小新垸(约200亩)地块,开垦后由本村、本大队承包耕种,该地块本身是河面属国有未利用地,集体围湖只是开垦行为,仅有使用权,不转移土地所有权,仍归国有。
二、地块现状
长江委根据《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等
法律法规文件,对历史围垦垸田,按流域防洪规划逐步实施退田还湖,2020年在河湖“清四乱”行动中对该地块进行了平垸行洪整改,恢复原状后属于河道滩涂,归国家所有。
专此回复。
澧县如东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