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17
涉及单位:雷锋街道、麓谷建发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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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张小丹
联系电话:137****3317
住址:湖南湘江新区雷锋街道坪山村罗家染坊组
被投诉单位:麓谷建发、湘江新区雷锋街道办事处
投诉事由:中联智慧产业城二期220kV杆线迁改项目曲解政策、套用失效文件、用地审批手续缺失,违规占用本人家庭合法承包耕地、林地、菜地,未依法落实全部征地补偿,单方强制施工、违规通电,严重侵害本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财产权益,现依法投诉。
一、事实经过
1、建设单位以长电建组〔2023〕1号内部文件作为免审批占地依据,该文件仅为机关内部协调文件,未对外公开。依据国务院国办发〔2018〕37号规定,未经公布的内部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占地施工的法定依据,不能对抗国家法律。且该文件执行周期仅限2023—2024年,本项目2025年施工建设,文件早已完全失效。同时该文件简化政策仅适用于原有电力廊道原位改造、不新增占地的情况,本项目为全新选址、新占农户承包地,根本不在文件适用范围。
2、该文件第五条为不可分割的完整条文:线路走廊可不办理农转用、征收手续,但塔基占地必须参照征地标准补偿并签订协议。以上两项为简化政策生效的前置硬性条件。本项目既未与全部土地共有权人协商、未签订任何正式补偿协议,也未按照征地标准补偿,仅发放少量青苗补助,远达不到法定及文件要求标准。建设单位仅截取条文前半部分、忽略前置约束,属于片面曲解政策,无权适用简化审批。
3、本项目为大型混凝土铁塔永久性占地,硬化破坏耕地、菜地耕作层,永久改变农用地地类属性,依据《土地管理法》属于法定建设用地,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任何内部文件不得豁免法定审批义务。
4、经多轮政府信息公开查实:省、新区两级自然资源部门系统内无本项目农转用、建设用地任何批复手续;湖南省林业局回函确认,本项目林地许可无省级系统备案,湘江新区核发的林地批复存在重大效力瑕疵,且林地批复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两年内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否则批复自动失效。本项目在全套用地审批手续缺失的前提下擅自施工、建成通电,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占、未批先建重大违法情形。
5、建设单位、街道办未征得全体土地共有权人同意,未完成合法协商签约程序,单方强行进场占地施工,建设程序严重违法违规。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任何内部工作文件不得免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虽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但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林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三、投诉请求
1、依法核查、认定本项目套用失效内部文件、片面曲解政策、手续缺失、未批先占、未批先建的违法建设行为;
2、责令整改、纠正本项目违规占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置;
3、严格按照湘江新区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全部法定补偿款项,依法足额落实耕地、林地、菜地全部征地权益,切实维护本人土地承包、财产合法权益。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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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情况已收悉。对于你的网帖我街高度重视,现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经核实,根据《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确认,该土地承包权属户主是你弟弟,街道已经与你弟弟按程序签订协议,青苗款项已兑付到位。据了解,你本人多次进入红线内强行阻工,施工单位对你进行多次劝阻,劝阻无果后报警。接警后,派出所、街道和坪山村工作人员多次对你开展思想疏导和法制教育工作,希望你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如你仍有疑问,欢迎向雷锋街道或坪山村进一步反映,我街将继续做好政策解释和协调服务工作。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