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14
涉及单位:湖南先忧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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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信息
投诉人:刘晓彬
联系电话:1347404****
现住址: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
被投诉单位:湖南先忧律师事务所
对接人员:杜俊顾问、蒋助理、王顾问、钟专员、唐甜、苏妍琪,沟通群共计14名律所工作人员
投诉日期:2026年07月14日
二、完整时间线
1. 2026年5月初,我向该律所合计支付8600元(8000代理费+600律师函工本费),委托代理欠款纠纷诉讼立案。自缴费起,案件对接人员多次轮换,先后由杜俊顾问、钟专员、苏妍琪、蒋助理、王顾问对接,全程没有持证执业律师出面沟通跟进案件。
2. 2026年5月5日,杜俊顾问在群内拉入钟专员,宣称其是案件专属法务调解专员、处理大额案件效率极高,交由其全权对接我的经济纠纷。
3. 2026年5月6日,钟专员在群内发送律师函PDF文件,告知由他负责律师函送达、调解谈判工作。自5月7日18:45之后,钟专员彻底失联,直至今日未再回复任何消息,我无法核实该钟专员是否持有律师执业证书。
4. 2026年5月11日9:29,群内唐甜拉入苏妍琪接替对接我的案件,苏妍琪持续对接至5月21日14:54后不再跟进,后续案件沟通重新转回杜俊顾问、蒋助理。
5. 2026年5月12日,我单独询问杜俊顾问立案时间,对方明确承诺会尽全力在5月底前完成立案。期间我多次拨打对方电话咨询案件,电话长期无人接听,无法通过电话沟通案件进展。
6. 沟通群内共计14名律所工作人员,我多次在群内留言询问案件进度,消息回复速度极慢,经常长时间无任何人回应,多名工作人员轮换接手却均中途失联,14名工作人员长期无固定人员持续跟进我的案件。因沟通对接持续受阻、对接人频繁更换失联,各类材料反复沟通核对,直至2026年6月26日,才最终全部整理提交完毕立案所需户籍、证据材料,提交时蒋助理再次承诺立刻办理立案。
7. 2026年7月1日,蒋助理在群内告知案件已提交法院审核,等待案号通知,该表述属于虚假陈述。
8. 2026年7月13日,我再次在群内询问案件进度,杜俊顾问、蒋助理、王顾问及群内其他工作人员全程无视消息,无一人回复;
15点左右我提出不满意服务、申请退费,杜俊顾问告知合同仅能退10%;我不认可该霸王条款,对方言语施压,称“就算投诉我们也有记录,看谁占优势”;
我反复说明是律所长期未立案违约在先、对接人员频繁失联不作为,并非我自愿放弃委托,要求全额退款,群内依旧无人回应;直至我提出会向监管部门投诉,工作人员才出面敷衍推脱。
9. 2026年7月13日20:26,我在群内正式告知解除委托、要求次日中午12点前全额退还8600元,逾期将投诉起诉维权。
10. 2026年7月13日20:50,群内律所王顾问出面辩解,提出三点推脱说辞:
①认定是我单方面违约,只认可按合同10%退费;
②以消息发送时间为下班时段为由,称24小时内回复属于正常,拿下班规则搪塞我的维权诉求;
③声称早已第一时间发送立案截图,群内留有全部聊天记录。
11. 2026年7月13日21:00,我逐条反驳对方说辞,再次明确要求次日中午12点前全额退款,否则立刻走官方投诉、法院起诉流程。
12. 2026年7月14日09:23,蒋助理在群内发言,称立案要看法院审核意见,准备向法院邮寄立案材料;
13. 2026年7月14日09:41,我在群内@蒋助理明确告知:不再信任该律所,无需继续办理本案,解除全部委托,全额退还8600元的诉求保持不变;
14. 截至本投诉材料提交时,群内14名工作人员无任何人出面对接协商退款事宜,律所依旧拒不退还我缴纳的全部服务费。
三、律所全部违规、违约、不当行为
1. 大量无执业证人员轮换包办案件对接,虚假标注“律师”身份,严重违反律师管理法规
我全额支付律师诉讼代理费用,但从签约、材料提交、案件跟进、协商退费全流程,先后由无律师执业资质的杜俊顾问、钟专员、苏妍琪、蒋助理、王顾问多名非执业人员轮换对接;全程无持证执业律师出面跟进案件,我无法核实钟专员、苏妍琪等人是否具备法律服务从业资质。律所违规安排无律师证人员全权承接诉讼委托业务,虚假身份宣传误导当事人,双重违规。
2. 多名对接工作人员中途失联,服务断层严重,刻意搁置案件
钟专员5月7日后彻底失联不再回复消息,苏妍琪对接至5月21日后停止跟进,前后两名案件负责人无故断联,无人员主动交接案件,导致我的案件长期无人稳定跟进,材料核对、进度咨询反复受阻,严重耽误办事效率。
3. 多次虚假承诺立案时间,持续欺骗委托人
①5月12日,杜俊顾问承诺5月底前完成立案;
②6月26日收齐全部材料后蒋助理再次承诺马上立案;
③7月1日蒋助理谎称材料已提交法院审核。
时隔两个多月始终无法院正式立案案号、受理通知,仅提供无效线上预审截图;直至7月14日蒋助理才称准备邮寄立案材料,足以证明此前所有立案承诺均为虚假陈述,刻意隐瞒未完成正式立案的事实。
4. 服务态度消极,多渠道沟通全面受阻,漠视当事人诉求。
5. 电话沟通:我多次致电杜俊顾问咨询案件,电话长期无人接听,无法正常电话对接。
6. 工作群沟通:对接群共计14名律所工作人员,我频繁留言咨询案件,消息回复速度极慢,经常长时间无任何人响应,十几名工作人员在岗却无专人固定负责我的案件。
7. 因律所对接人员频繁更换、中途失联、长期不回复消息,材料反复沟通核对,直至6月26日才完成全部材料提交,严重延误案件办理进度。
8. 7月13日我明确告知解除委托、停止办案后,全体工作人员依旧集体沉默回避,拒绝协商退款。
9. 收取全款后怠于履行核心合同义务,长期不作为
6月26日收齐全部立案材料,至7月14日近二十天,律所始终未完成线上/线下正式立案手续;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查询不到对应立案记录,无实质性代理工作。全程需要我主动追问进度,所有对接人员从未主动同步案件进展。直至我单方面解除委托当日,对方才表示准备邮寄材料,足以证明其长期怠工不作为。
10. 设置霸王格式条款,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
合同约定中途终止委托仅退还10%费用,但本次纠纷过错完全在于律所多名对接人失联、多次违背立案承诺、沟通全程缺位、长期怠于履行立案核心服务,并非我单方无故放弃委托,该条款属于加重委托人责任、免除律所义务的无效格式条款,对方以此拒绝全额退款不合规、不合理。
11. 工作人员言语施压、威胁委托人
我对10%退费方案提出异议后,杜俊顾问说出“你去投诉我们也是有工作记录留痕,看看是谁更占优势”,使用话术施压、恐吓委托人,服务态度恶劣。
12. 选择性回复消息,刻意冷处理诉求,事后拿下班规则推卸失职
7月13日我正常协商退款时,全体工作人员集体沉默无视;只有我提及投诉维权后,工作人员才出面敷衍解释。后续还以“下班时间”为借口,合理化自身拖延回复、漠视当事人诉求的失职行为。我明确告知解除委托后,群内再次无人回应,刻意回避解决退款问题。
13. 违规拆分叠加收费,乱收取额外工本费
除8000元基础代理费外,额外单独收取600元律师函工本费,沟通过程中还诱导我额外支付2000元费用,多层拆分收费,不符合律师服务收费管理相关规范。
14. 仅预审截图不能等同于完整立案代理服务
律所只提供简易线上预审页面截图,无法院正式立案受理通知书、无案件案号,直至7月14日仍未寄出立案材料,并未完成合同约定的立案代理核心服务,不能以此证明已履行委托义务。
15. 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后,恶意占用服务费、拒不配合退款
7月14日上午我已在群内正式告知解除全部代理委托,不再需要律所处理案件,诉求依旧为全额退还8600元服务费;但截至投诉提交,群内14名工作人员无一人对接协商退款,律所恶意占用我支付的全部款项,拒不履行退款义务。
四、本人明确投诉诉求
1. 司法监管部门核查湖南先忧律师事务所上述全部违规执业行为,重点核查三点:
①该所安排杜俊、钟专员、苏妍琪、蒋助理等多名无律师执业证人员全权代理诉讼案件,虚假标注“律师”身份误导当事人;
②多名案件对接专员中途失联、频繁更换对接人造成服务断层,多次虚假承诺立案、长期怠工拖延办案不作为;
③服务严重缺位,电话拒接、十四人工作群长期无人稳定对接当事人,委托人明确解除委托后仍拒不协商退款;
依据律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律所、杜俊顾问、钟专员、苏妍琪、蒋助理、王顾问及涉事群内工作人员作出查处;
2. 责令湖南先忧律师事务所全额退还我缴纳的8600元(8000元诉讼代理费+600元律师函工本费);
3. 向我书面告知本次投诉核查流程、事实认定与最终处理结果。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所有时间、事件、截图证据均真实完整,不存在夸大、捏造事实的情况,自愿承担虚假陈述对应的法律责任。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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