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永州市江永县第三中学有偿补课

时间:2026-07-14

涉及单位:江永县第三中学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

本人举报永州市江永县第三中学,在2026年暑假期间,违规组织高二年级学生在校补课

我校并非高考考点,不存在校舍被考试占用而需要补课时的合理情形,却要求高二学生在校进行暑期集中授课,占用法定暑假假期,违背了相关教育政策规定,我翻阅了这段时间有关举报我校补课的发言,足足有六条,且不说是学生,长时间在学校,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受不了这样的安排吧,红网上的相关回复也并没有实际调查学校情况,就只说明学校并没有违规补课,这样的回复,并没有解决问题,我们并非反对补课,只是不到二十天的暑假确实不太合理,况且学校只是口头通知我们十七号放假,却没有在家长群里发通知,而七月三日没发放假通知,我校本就没有作为高考考点,更无因高考耽误教学进度一说,而且因高考耽误教学进度也最多只能补一周,最晚也是17号放假,然后八月十四号继续补课,第一次补课收720,第二次8月14到预计收1000及以上,而且只收现金。

依据湘教发〔2024〕39号《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第十二条:严禁学校擅自调整放假时间,在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是以培优、衔接新课等名义变相补课。只有因承接考点耽误课程,经教育部门审批之后,才允许补足课时,高二不属于毕业年级,完全不具备补课资格。

依据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湖南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规定》:公办中小学未经教育局审批,不得组织学生寒暑假集体补课;组织补课禁止收取任何费用。该校组织暑期补课,收取补课费,并且只收取现金、不提供收费票据,属于违规有偿补课、教育乱收费,请求依法查处、责令退费。

补课地点:永州市江永县第三中学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