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投诉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拿了我4.15万委托费消失

时间:2026-07-08

涉及单位:炳坤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投诉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2026年6月4号委托该事务所解决一笔83万外债,该事务所虚假事实误导本人付了外债金额5%委托费+800咨询费后,没兑现承诺不了了之,要求退回委托费!

该事务所说查询了被告名下有四辆车(翼G0958D,浙GR831K,皖NXH277,皖NXHR77)+合肥市区有一套房,很有底气的承诺该笔外债可以拿回,虚假外债资产事实,误导付了5%委托费+800咨询费未按照承诺办事,收了钱不了了之,把我拉黑联系不上,我这边找人查询被告人资产实际情况名下一辆车(皖NXH277)+霍邱县一套房,如果事务所按照实际描述这个情况,我不会打算付这笔费用去委托该事务所,要求该事务所返回委托费,或者兑现委托承诺将外债要回!律师事务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世贸环球中心16层1603室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芙蓉区委网信办 2026-07-10 09:46:56

    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投诉人应当提交投诉书、身份证明及证明被投诉人存在违规行为的证据材料。投诉书应当写明被投诉人姓名(名称)、投诉请求、违法违规事实、投诉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您将上述投诉材料邮寄到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469号芙蓉区综治中心芙蓉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108室,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和查处,联系电话0731-8228922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区司法局
    2026年7月10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