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8
涉及单位:澧县格力中央空调专卖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澧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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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中央空调质量及安装问题的投诉
投诉人:王清平
联系电话:136****0318
居住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澧县翊武公园附近
被投诉主体:澧县格力中央空调专卖店(负责人:周老板)
涉事品牌厂家: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此前在澧县格力中央空调专卖店全款购买格力家用中央空调一套,由该店负责上门安装、调试与售后。设备安装完工投入使用以来,只要开启空调就持续漏水,无任何例外。
本人全新精装修的房屋,因空调长期漏水、渗水,吊顶、墙面、全屋顶面反复积水,家中常年潮湿积水,俨然变成“水帘洞”。漏水问题持续多年,严重浸泡家装结构,导致墙面起皮发霉、吊顶变形损坏、家居受潮受损,新房严重损毁,居住环境恶劣。
问题出现后,本人无数次联系格力官方售后及本地专卖店报修。多年来售后人员反复拆卸、破坏已装修好的吊顶与墙面,家装被拆得七零八落,造成二次、多次人为损坏。但该空调属于同一核心漏水故障,出现年年维修、年年复发的情况,历经多次维修始终无法彻底根治,故障顽固存在,完全无法正常使用。
根据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法规)明确要求: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同一性能故障经两次及以上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免费换机或退货。
本次故障属于典型的产品质量缺陷+专业安装施工不合格双重问题,不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商家与格力厂家明知设备存在根本性故障,多年来仅以简单维修敷衍应付,拒不排查根源、不彻底解决故障、不承担装修损毁赔偿责任,持续拖延、推诿、漠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给本人造成巨大财产损失与长期生活困扰,身心遭受严重影响。
为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现正式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郑重提出以下四项诉求:
1. 要求格力厂家及澧县专卖店彻底排查设备漏水根本原因,一次性彻底根治故障,确保后续永久不再漏水,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功能;
2. 全额赔偿本人因空调漏水、多次拆装维修造成的吊顶、墙面、全屋装修修复所有经济损失;
3. 依据国家家电三包法定规定,同一故障多次维修无效,依法为本人免费更换全新合格中央空调整机;
4. 督促涉事商家、厂家正视质量与售后问题,规范售后服务,依法履行质保与赔付义务,彻底解决多年遗留问题,还本人正常、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的诉求已收悉,本局执法人员接到网民投诉后第一时间启动现场核查与协调处理工作,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投诉处理情况
1.被投诉人经营核查情况
核查,投诉方空调于2016年5月购买,销售人员为周女士,通过联系周女士得知该投诉经营主体已不存在,周女士也早已离职不从事该行业,对该涉诉空调的维修情况和当时经营主体名称记不清楚了。现澧县格力中央空调专卖店位于湘北家装B1栋3-4号,营业执照名称:澧县众志电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23MA4LYK2B6K,法定代表人:尹先林,成立日期2017年8月2日,通过调取店铺销售系统,未查询到投诉人对应的消费和维修记录。执法人员现场抽查空调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被投诉人均能够当场提供。
2.协调处置过程
接到投诉后,我局积极联系双方开展消费纠纷调解。针对投诉人更换空调、予以赔偿的诉求,组织双方沟通协商。通过澧县众志电器有限公司对接格力空调售后,答复该涉诉空调于2016年5月购买使用,已超出产品质保期限,但格力空调售后仍联系了投诉方表示可给予更换配件免费维修的服务,彻底解决漏水问题,拒绝了投诉人要求更换空调、予以赔偿的诉求,投诉方明确表态没有赔偿就不同意维修,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3.调解处理结果
经组织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之规定,本局依法终止本次消费纠纷调解。
二、消费者维权途径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调解不具备民事强制执行权,建议投诉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下一步处理措施
针对本次投诉核查情况,本局已留存相关核查资料。如投诉人后续能够提供被投诉人涉嫌违法的明确、有效线索及佐证材料,本局将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处置,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