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8
涉及单位:湖南律驰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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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三日,在微信上联系律所,处理协商贷款案件,律所先后收取1000元费用,昨天7月7日询问流程,口头表述已经协商好了,但是要求律所拿出有力证据或三方证据拿不出来,联系人说7月8日向平台索要。7月8日下午我再次询问负责人,他给我说无法提供,同时发现与我对接的人员均不是律师,我要求退费,没同意,先在希望部门介入,让律所给我退款全额费用。
湖南律驰律师事务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三湘南湖大厦B栋2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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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司法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