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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康律师事务所收取300元服务费未提供任何服务,恶意拒不退款

时间:2026-07-02

涉及单位:湖南湘康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事件发生时间:2026年7月2日09:55左右

事件发生地点:线上企业微信沟通、微信线上支付,涉事单位经营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2楼1218-1220

涉及单位:湖南湘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陈凯

事实经过:

本人于2026年7月2日09:55通过微信零钱向湖南湘康律师事务所对公账户转账300元维权前期服务费,对接工作人员为企业微信账号“湘康律所金律助”。转账完成后,该工作人员未与我签订正式委托代理合同,未开展任何案件梳理、调解、发函等法律服务,仅索要我的身份证正反面、手机号等隐私信息。

我当即提出终止委托,要求全额退还300元费用,此时律所未产生任何办案成本。但工作人员多次编造理由拒绝退款,称资金进入律所公账、企业微信无转出权限,我主动提出临时周转方案也被对方拒绝,全程回避退费诉求,刻意拖延拒不处理退款。

经网络查询,该律所存在大量同类投诉,统一采用300元低价线上引流,收款后不提供服务、以各种借口拒绝退费,存在虚假宣传、违规执业、侵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现诉求:1.责令该律所全额退还我300元服务费;2.对该律所违规经营行为开展调查处置。


3. 添加图片上传顺序


1. 300元微信支付账单截图


2. 对方索要身份证、手机号的聊天记录


3. 你提出退款、对方以公账为由拖延的对话截图


4. 你提议临时周转被拒、明确终止案件要求退费的全部聊天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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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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