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29
涉及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市住建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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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花样年华小区物业公司两项违规收取费用问题:
1、业主2025年10月24日缴纳装修押金2000元,2026年4月18日房屋竣工,当日物业验收后要求物业退还装修押金2000元,物业未跟业主签订半年退还合同,仅物业在收据上自行强制写上半年后退还。物业强制要求装修完成后半年后才予以退还,无合法依据。依据《郴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郴发改价发〔2020〕254号)第二十条(四)装修押金:根据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可一次性向业主和装饰装修企业收取 2000 元的装修押金;在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完工且施工单位退场后,按合同约定时间退还装修押金,无时间约定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业主房屋长期空置,依据《郴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郴发改价发〔2020〕254号)第十六条,空置房物业费最高按80%缴纳,但物业强制按90%收取,违规多收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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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装修押金未退还一事:依据《郴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郴发改价发〔2020〕254号)第二十条(四)装修押金:根据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可一次性向业主和装饰装修企业收取 2000 元的装修押金;在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完工且施工单位退场后,按合同约定时间退还装修押金,无时间约定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押金条约定了退款时间为装修半年后,经现场调解,郴州际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同意退款,目前已将装修押金2000元退还给您。
二、关于郴州际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90%的标准,违规收取空置房物业费一事。我局向郴州际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宣讲了郴州市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该负责人当即表示将进行整改,目前已将空置房物业服务费差价536元退还给您。
苏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