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不达标,家庭无人看护申请统筹公办学

时间:2026-06-28

涉及单位: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本人一直在雨花区半边山居住三年多,于上个月新搬家居住在长沙市芙蓉区德政园聚心苑,已办理长沙市居住证,家中适龄子女需随本人在长沙就读小学。家中无老人可以回乡照看孩子,监护人需在长沙务工生活,孩子无法单独回户籍地就读。

前往芙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理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时,工作人员以居住证登记时长未满一年、社保存在断缴记录为由,不予受理登记、不予统筹公办学位。

本人知晓随迁子女入学常规标准,但家庭存在实际看护困难,依据《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就地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现诉求:

1. 核查芙蓉区各公办小学(含东郡小学)本年度是否存在空余补录学位;

2. 若有剩余公办学位,酌情对我家孩子予以兜底统筹安排;

3. 请相关部门出具书面处理答复,告知统筹或无法安排的依据。

本人承诺后续持续缴纳长沙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维持居住证连续登记,明年满足全部政策条件正常参与报名。恳请领导体恤家庭实际困难予以协调处理。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芙蓉区委网信办 2026-07-14 15:55:40

    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办发〔2016〕5 号)规定,长沙市城区“无房无户”随迁子女入学需满足“两个一年”要求:城区居住证连续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一年未停保。收到您的入学咨询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您当面沟通了子女入学相关事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区教育局
    2026年7月14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