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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瑞苑电梯历年官方投诉处理结果(分阶段官方回复+实际情况)

时间:2026-06-27

涉及单位:华容县城市广场万佳物业,华容县住房保障中心,华容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


华瑞苑配置8台高层电梯,自2019年5月交付至今持续恶性故障,属于设备先天不达标+维保造假+监管缺位三重问题,多年投诉无果:

一、2019年5月份交付期间业主集体维权:8台电梯普遍按键失灵、不开门、困人、掉层。市场监管局薛主任、开发商、物业、电梯人员(物业说是东芝售后人员)、业主代表五方共同试乘电梯,全员被困电梯里十多分钟,最终由外部人员暴力撬门脱困,业主留存了现场视频证据。彼时维保单位为湖南亿信机电,系物业老板陈佳林侄子负责,维保流于形式、应付。

二、2020年百余名业主集体赴县政府维权:自发筹资维权,反映电梯(电梯困人、底坑多次泡水等)高危故障问题 ,无任何实质性整改处理。

三、2022年3月首次媒体集中投诉(华声在线、新湖南)官方处置结果


1. 华容县市场监管局第一轮书面回复(2022.3.29)

1)执法人员3月28日现场核查小区8台东芝电梯,确认电梯2021年底年检合格;

2)当时维保单位为湖南亿信机电(物业老板亲属经营);

3)当场发函联系东芝厂家,要求派员排查故障根源、开展整改;

4)仅口头督促物业加强维保,未对物业、原维保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无行政处罚。


2. 二次现场督办(2022.4 连续3次上门核查)

1)岳阳市市监局王聪主任带队,联合华容市监、特检院、物业、业主四方现场勘查;

2)东芝厂家4月7日安排工程师驻场一周,出具故障清单:电梯配置不匹配32层超高层、导轨偏移、钢丝绳磨损、底坑渗水腐蚀设备;

3)现场对原维保亿信机电维保走过场、记录造假问题认定违规;

4)强制要求更换维保单位,终止与亿信机电合作,更换为湖南鑫亿电梯;

5)东芝厂家免费提供一批损耗配件,计划7月全部更换到位;

6)督促万佳物业办理电梯使用单位登记变更(原登记为注销开发商湖南博爱置业)。


3. 7月官方跟进回复(2022.7.1)

1)更换维保单位后短期轻微故障减少,但核心隐患未根除;

2)小型配件完成更换,大型核心配件滞后;

3)市监局承诺持续跟踪整改,但未强制物业维修底坑防水、机房防潮等结构性问题。


四、当年整改落地的有限成效(表面整改,治标不治本)

1. 换掉利益关联维保公司,维保流程相对规范;

2. 调整轨道、更换部分磨损小件,短暂降低异响、轻微卡顿;

3. 完成电梯使用主体更名,登记至万佳物业名下。


五、2022年整改未解决的核心遗留问题(至今持续爆发故障,大量证据)

1. 电梯先天低配问题未处理:市监局仅维修,未协调开发商升级电梯硬件,32层高负荷运行底层缺陷永久存在;

2. 底坑渗水防水未维修:物业拒绝出资修缮,雨季、冬季持续积水浸泡设备,每年集中大规模故障;

3. 老化大件未全面更换:钢丝绳、门机、缓冲器等损耗件到期不更换,仅临时调试;

4. 物业日常监管缺位未处罚:未建立月度维保公示制度,机房防潮、定期抽水等常态化运维完全缺失;

5. 资金问题搁置:物业试图伪造业主签字套取维修资金大修电梯,被业主集体抵制,电梯大修项目长期停滞。


六、2023—至今年零散投诉处理结果(12345、社区、信访)

1. 12345热线投诉:工单派至市监局、住建局,工作人员上门口头查看,登记记录后无书面整改文件、无复查闭环;

2. 向环城社区、章华镇政府反映:社区仅组织1次简单协调会,无约束物业措施,长期相互推诿;

3. 住建局物业办处置:仅电话提醒物业注意电梯维保,未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履职不到位扣分、处罚;

4. 每年冬季、雨季业主批量投诉电梯下坠、困人、停运,各部门均重复“督促物业维保”话术,无实质性根治措施。


七、历年投诉处理核心缺陷

1. 监管部门只调解、不执法:明知物业维保失职、原维保单位弄虚作假,未开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无罚款、查封等行政处罚;

2. 整改仅解决表面小故障,回避电梯先天硬件缺陷、防水工程、大额配件更换等根源问题;

3. 多部门相互分割:市监局只管特种设备维保,住建局只管物业服务,社区只协调,无联合执法长效治理;

4. 无整改复查机制,整改完成后未回访核验,隐患反复反弹;

5. 对物业企图伪造业主签名挪用维修资金大修电梯的违规行为,未介入查处。

**以上有大量证据(图片、视频、录音为证据)


八、本次新投诉诉求(针对过往整改失效补充)

1. 对华容万佳物业多年维保失职依法立案处罚,出具正式行政处罚文书;

2. 市监局联合住建局、消防开展全小区8台电梯全面深度检测,出具权威检测报告;

3. 限期15天完成底坑防水修复、机房防潮改造,全部更换超期磨损钢丝绳、门机等等核心配件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4. 制定长效运维制度,物业按月公示维保台账、配件更换记录,市监局每季度上门复查;

5. 针对电梯先天配置不足问题,牵头协调原开发商相关负责人、物业制定电梯升级改造方案;

6. 对2022年至今多次投诉仅口头督促、未落实执法整改的监管工作人员开展督查问责。


华瑞苑全体业主

2026年6月26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华网中心 2026-07-21 15:09:00

    尊敬的网友:      
    您好!网帖已收悉,现就帖文反映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涉及投诉举报的基本情况
    涉及投诉的华容县华瑞苑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为华容万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涉及投诉的电梯维保单位为湖南鑫亿电梯有限公司。2026年6月26日,因华瑞苑小区1栋东单元的电梯存在故障,停止运行,电梯维保单位湖南鑫亿电梯有限公司委托检测公司(湖南九宫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电梯故障情况进行勘察。2026年6月30日,湖南九宫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勘察,勘察结果为电梯曳引轮磨损、制动器损坏、钢丝绳油泥过多,建议更换相关配件,勘察期间由我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物业管理负责人、电梯维保单位、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见证,根据现场情况,我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华市监特令〔2026〕第特014号),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相关电梯,经消除相关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执法人员收到湘问·投诉直通车平台上《华瑞苑电梯历年官方投诉处理结果(分阶段官方回复+实际情况)》反馈的相关情况后,于2026年7月7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除华瑞苑小区1栋东单元的电梯正在维修外,其余电梯均存在电梯通话装置失效、安全警示装置设置不规范的问题,根据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华市监特令〔2026〕1007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
    2026年7月8日,湖南省特检院岳阳分院技术人员同本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和业主代表到华容县华瑞苑小区内,对小区内电梯进行排查,并与物业,维保单位、业主代表进行交流,指出排查发现的问题及初步解决方案,要求维保单位每15天如实上报电梯故障记录。
    2026年7月11日,经维保单位修复、调试,华瑞苑小区1栋东单元的电梯恢复正常运行。后续我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将持续监督检查,督促维保单位对特检院指出的问题,逐一整改、调试。
    二、网络舆情反馈的诉求说明
    2026年6月27日,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平台上《华瑞苑电梯历年官方投诉处理结果》的帖子内容中,涉及我局监管职能的诉求如下:
    1.反馈监管部门只调解、不执法:明知物业维保失职、原维保单位弄虚作假,未开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无罚款、查封等行政处罚;
    2.对华容万佳物业多年维保失职依法立案处罚,出具正式行政处罚文书;
    3.制定长效运维制度,物业按月公示维保台账、配件更换记录,市监局每季度上门复查、
    针对上述诉求,现回复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反本法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的规定,本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2.关于网帖主张我局应当对华容万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多年维保失职依法立案处罚,但该小区的电梯维保公司为湖南鑫亿电梯有限公司,且无证据证明该维保公司存在多年维保失职的事实依据,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规定。
    3.我局已联系湖南省特检院岳阳分院技术人员对小区华瑞苑小区内电梯进行排查,并与物业,维保单位、业主代表进行交流,指出排查发现的问题及初步解决方案,要求维保单位每15天如实上报电梯故障记录。后续我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将持续监督检查,督促维保单位对特检院指出的问题,逐一整改、调试。
    2026年7月7日,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平台上《岳阳市华容县华瑞苑电梯重大责任纠纷》的帖子中,发帖人对电梯的维保情况提出质疑,称更换配件开单写的是原厂配件,实际却不是。根据其上传的照片,电梯维修报价确认书上更换配件的项目为“电梯专用钢丝绳”“东芝原厂制动器”“东芝原厂曳引轮”,其中标注东芝原厂的制动器及曳引轮东芝厂方的合格证,电梯钢丝绳未标注为原厂配件,采购供货方为天津高盛钢丝绳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平台上《华容县市监局对华瑞苑电梯现场检查后拒不出具书面核查》的帖子中,称我局对华瑞苑小区的电梯进行检查后,未向当事人出具纸质检查记录表,因该小区内的电梯使用单位为华容万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故相关当事人为华容万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并非小区业主,本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时,依法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当事人华容万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不存在未向当事人出具纸质检查记录表的情形。
    2026年7月10日,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平台上《岳阳市市监局工作人员检查电梯之后拒发法定书面文书》的帖子中,发帖人称岳阳市市监局工作人员王某于2026年7月7日至8日期间到小区内核查电梯,但没有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认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下达书面材料。发帖人称的岳阳市市监局工作人员王某实际为湖南特检院岳阳分院的机电室技术人员,并非岳阳市市监局工作人员,为我局邀请的电梯安全技术专家,就此前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进一步排查,并给出指导意见。
    针对网贴中的合理诉求,我局将进一步对华瑞苑小区业主进行沟通,说明相关情况。


    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

    华网中心 2026-07-17 16:11:3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网帖已收悉,现就帖文反映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涉及投诉举报的基本情况
    涉及投诉的华容县华瑞苑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为华容万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涉及投诉的电梯维保单位为湖南鑫亿电梯有限公司。2026年6月26日,因华瑞苑小区1栋东单元的电梯存在故障,停止运行,电梯维保单位湖南鑫亿电梯有限公司委托检测公司(湖南九宫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电梯故障情况进行勘察。2026年6月30日,湖南九宫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勘察,勘察结果为电梯曳引轮磨损、制动器损坏、钢丝绳油泥过多,建议更换相关配件,勘察期间由我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物业管理负责人、电梯维保单位、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见证,根据现场情况,我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华市监特令〔2026〕第特014号),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相关电梯,经消除相关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执法人员收到湘问·投诉直通车平台上《华瑞苑电梯历年官方投诉处理结果(分阶段官方回复+实际情况)》反馈的相关情况后,于2026年7月7日对当事人进行检查,除华瑞苑小区1栋东单元的电梯正在维修外,其余电梯均存在电梯通话装置失效、安全警示装置设置不规范的问题,根据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华市监特令〔2026〕1007号),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
    2026年7月8日,湖南省特检院岳阳分院技术人员同本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和业主代表到华容县华瑞苑小区内,对小区内电梯进行排查,并与物业,维保单位、业主代表进行交流,指出排查发现的问题及初步解决方案,要求维保单位每15天如实上报电梯故障记录。
    2026年7月11日,经维保单位修复、调试,华瑞苑小区1栋东单元的电梯恢复正常运行。后续我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将持续监督检查,督促维保单位对特检院指出的问题,逐一整改、调试。
    二、网络舆情反馈的诉求说明
    2026年6月27日,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平台上《华瑞苑电梯历年官方投诉处理结果》的帖子内容中,涉及我局监管职能的诉求如下:
    1.反馈监管部门只调解、不执法:明知物业维保失职、原维保单位弄虚作假,未开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无罚款、查封等行政处罚;
    2.对华容万佳物业多年维保失职依法立案处罚,出具正式行政处罚文书;
    3.制定长效运维制度,物业按月公示维保台账、配件更换记录,市监局每季度上门复查、
    针对上述诉求,现回复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违反本法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的规定,本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2.关于网帖主张我局应当对华容万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多年维保失职依法立案处罚,但该小区的电梯维保公司为湖南鑫亿电梯有限公司,且无证据证明该维保公司存在多年维保失职的事实依据,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规定。
    3.我局已联系湖南省特检院岳阳分院技术人员对小区华瑞苑小区内电梯进行排查,并与物业,维保单位、业主代表进行交流,指出排查发现的问题及初步解决方案,要求维保单位每15天如实上报电梯故障记录。后续我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将持续监督检查,督促维保单位对特检院指出的问题,逐一整改、调试。
    2026年7月7日,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平台上《岳阳市华容县华瑞苑电梯重大责任纠纷》的帖子中,发帖人对电梯的维保情况提出质疑,称更换配件开单写的是原厂配件,实际却不是。根据其上传的照片,电梯维修报价确认书上更换配件的项目为“电梯专用钢丝绳”“东芝原厂制动器”“东芝原厂曳引轮”,其中标注东芝原厂的制动器及曳引轮东芝厂方的合格证,电梯钢丝绳未标注为原厂配件,采购供货方为天津高盛钢丝绳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0日,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平台上《华容县市监局对华瑞苑电梯现场检查后拒不出具书面核查》的帖子中,称我局对华瑞苑小区的电梯进行检查后,未向当事人出具纸质检查记录表,因该小区内的电梯使用单位为华容万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故相关当事人为华容万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并非小区业主,本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检查时,依法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当事人华容万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不存在未向当事人出具纸质检查记录表的情形。
    2026年7月10日,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平台上《岳阳市市监局工作人员检查电梯之后拒发法定书面文书》的帖子中,发帖人称岳阳市市监局工作人员王某于2026年7月7日至8日期间到小区内核查电梯,但没有填写《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认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下达书面材料。发帖人称的岳阳市市监局工作人员王某实际为湖南特检院岳阳分院的机电室技术人员,并非岳阳市市监局工作人员,为我局邀请的电梯安全技术专家,就此前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进一步排查,并给出指导意见。
    针对网贴中的合理诉求,我局将进一步对华瑞苑小区业主进行沟通,说明相关情况。


    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

    华网中心 2026-06-29 11:26:30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单位调查处理,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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