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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未履约、利用格式条款拒绝退费

时间:2026-06-26

涉及单位: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本人郭哲楠,于2026年1月17日与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签订两份法律服务合同,合计支付服务费3000元,律所地址:长沙市雨花区璟麟国际广场1号楼。

一、律所未完整履行合同义务:律所承诺提供查档服务,但未查询到对方当事人现用手机号、现住址,缺少关键办案信息导致案件无法推进;两份合同约定的线上立案指导、庭前指导服务至今未交付完成,工作人员却声称合同已基本履行完毕。

二、律所片面曲解合同、违规拒退费用:合同第六条明确约定,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按已完成服务扣减费用后退还剩余款项。但该律所只截取“甲方撤诉不予退费”的格式条款,单方面认定我违约,财务直接告知无退费空间,刻意回避协商退费条款,该格式条款属于免除乙方责任、加重委托人义务的不公平条款。

三、工作人员恶意推诿、颠倒权责:6月24日我通过售后渠道沟通退费,工作人员承诺当日出具退款核算方案,后续沟通多次转移话题、道德绑架、指责委托人不愿办案,长期回避退费诉求,拒绝按合同协商处理。

诉求:1、督促该律所解除两份委托合同;2、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核算,退还剩余服务费;3、核查该律所违规服务、不合理拒退服务费的行为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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