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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开福区住建局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处理四季美景租房定金纠纷的投诉信

时间:2026-06-25

涉及单位:开福区住建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关于请求开福区住建局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处理四季美景租房定金纠纷的投诉信

致: 长沙市开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人: 陈远(委托人)

代理投诉人: 熊XX(陈远表哥,系600元定金实际付款人)

联系电话: 180751621XXX

日期: 2026年6月25日

一房东: 彭传银,联系电话:153****7852

被投诉公司: 长沙梧曜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E81QNU8Y)

被投诉人: 李永鹏,该公司人员,四季美景1栋2单元203【1】房屋二房东

一、事由经过

2026年6月16日,陈远通过美团民宿平台看到四季美景1栋2单元203【1】房屋招租信息,联系后前往看房。现场一名中介人员接待,陈远多次询问其是否为中介,对方明确否认,自称系“一房东聘请的房管”,代表房东对外出租,不收取任何中介费。对方还谎称房屋此前系其自住,营造房屋干净、房东直租的假象。

如果对方一开始就如实告知自己是中介、是帮二房东招租的,陈远根本不会租这个房子。 陈远决定租房,完全是基于对方“房管”身份和“自住房”描述——而这两样全是假的。经社区核实,该房屋并非被投诉人自住,早已对外出租很久,且实际运营方为“长沙梧曜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

陈远系2026年应届毕业生,社会经验不足,基于对上述虚假信息的信任,由表哥熊xx代支付租房定金600元。支付前,对方从未告知“定金不退” 。支付完成后对方才告知定金不予退还,陈远陷入被动。后陈远因考入国有企业、单位安排免费人才公寓,无法继续租赁,主动联系对方提出退还480元、补偿120元,遭拒绝。

二、社区调解及公安调解均已失败

经四季美景社区(84895579)核实:该房屋一房东彭传银另有其人,李永鹏系二房东,其背后公司为长沙梧曜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接待陈远的中介人员系该公司人员,未如实告知身份,谎称系“一房东聘请的房管”,600元定金被其收取后未转交一房东。

社区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李永鹏进行调解,李永鹏明确拒绝调解、拒绝退款。四方坪派出所民警(189****5405)主动联系并介入调查,经民警与李永鹏沟通,李永鹏再次明确拒绝调解、拒绝退款,分文不退。民警明确告知投诉人:该事件属于住房租赁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建议向住建部门投诉处理,住建局可以对此进行行政管理。

三、被投诉公司及人员涉嫌违反《住房租赁条例》相关规定

根据《住房租赁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租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住房租赁条例》第九条,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身份证明材料、拟出租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证明其具有合法出租权利的材料。李永鹏及其所在的长沙梧曜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人员看房时未出示一房东权属证书及转租授权证明,反而谎称系“一房东聘请的房管”,已涉嫌违反上述规定。

根据《住房租赁条例》第十六条,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不得隐瞒或者拒绝提供拟出租住房的有关重要信息。被投诉公司及人员虚构“房管”身份、谎称“自住房”,隐瞒其中介真实身份及房屋已长期出租的重要事实,已涉嫌违反该条规定。

根据《住房租赁条例》第四十二条,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房源信息,隐瞒或者拒绝提供拟出租住房有关重要信息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看房开始,对方就一直在骗: 骗陈远说自己是房管(其实是中介)、骗陈远说房子是自己住的(其实已出租很久)。如果一开始就说实话,陈远根本不会租这个房子。这从头到尾就是一场骗局。

从公开信息可知,长沙梧曜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曾用名:长沙市柏如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多起类似投诉,2026年3月刚完成更名、迁址,同年5月即有租客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该公司,长期通过违规隔断出租、不公平合同套路租客。该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开福区湘雅路街道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商业广场23027,属于贵局管辖范围。

四、恳请事项

第一,对被投诉公司长沙梧曜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及其人员虚构“房管”身份、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

第二,核实该公司与一房东彭传银的租赁合同及转租授权情况。

第三,依据《住房租赁条例》第四十二条,对发布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责令被投诉人退还600元定金。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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