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25
涉及单位:湖南方照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湖南方照律师事务所涉嫌虚假宣传、违规执业及“跑路”投诉
投诉人: 李冬元
联系电话: 180****0898
身份证号: 432930********1117
住址: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潇湘门社区世纪家园C栋3单元501
被投诉人: 湖南方照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罗全
原办公地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瞬徳摩尔中心21楼(已关门)
现疑似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圭塘(据微信聊天记录)
投诉事项:
投诉被投诉人在代理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承诺未兑现、拒绝履行调查义务等严重违约及违规行为。
请求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介入调查,责令被投诉人立即退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5000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事实与理由:
第一,被投诉人涉嫌虚假宣传与诱导签约。
时间: 2025年8月17日
地点: 冷水滩瞬徳摩尔21楼方照律师事务所
经过: 投诉人因(2015)零民初字第1967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永州市零陵永宏铁合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维荣)找到被投诉人。鉴于被执行人公司已解散,但法定代表人杨维荣在云南等地仍有生意往来且行踪不定,投诉人明确向主任罗全提出诉求:必须调查杨维荣个人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银行流水)及云南关联公司股份。
承诺: 罗全主任当场承诺其团队有能力调查上述个人财产线索,并以此为由说服投诉人签订了《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收取了基础代理费5000元及约定后续风险代理费。
第二,被投诉人严重违约,拒绝履行核心代理职责。
推诿塞责: 合同签订后,被投诉人指派的工作人员(徐欢欢等)在微信群中明确表示“只能查工商信息”、“没法追查个人”。这与签约时罗全主任的承诺完全相悖。
拒绝调查令申请: 投诉人多次要求律所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以查询杨维荣个人资产及云南线索,但律所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出现信息不回、电话不接的情况(详见聊天记录截图)。
专业失职: 对于执行案件,查找财产线索是律师的基本职责。被投诉人收钱后仅做了简单的工商查询(这在天眼查上几十块钱就能做到),却拒绝进行实质性的深度调查,属于典型的“收钱不办事”。
第三,被投诉人服务态度恶劣,办公场所异常。
失联: 2026年5月以来,投诉人多次通过微信、电话联系律所人员,对方长期不回复,导致投诉人无法掌握案件进度。
“跑路”嫌疑: 2026年5月18日,投诉人前往冷水滩瞬徳摩尔21楼办公点实地查看,发现该办公场所已人去楼空,门面退租。
管辖不明: 投诉人随后咨询永州市律师协会(0746-8668869)及冷水滩司法局(0746-8219148),均被告知在本地查不到“湖南方照律师事务所”的正规备案或管辖记录。这让人怀疑该律所是否在永州违规设立办公点招摇撞骗。
第四,法院证实律所工作敷衍。
2026年5月19日,投诉人咨询零陵区法院欧阳法官(电话:180****1399)得知,法院目前仅掌握被投诉人提供的“租用地转租”线索(年租金2万元),这也是法院这两年每年执行2万元的原因。法官并未收到律所申请的关于杨维荣个人财产的调查令,证明律所并未尽职尽责。
第五、 无视委托人困境,丧失基本职业操守,我本人目前身患重病,无钱医治,以前在永州中心医院南院住院期,还拖欠着数万元医药费。我的妻子年过六旬,身体也不好,找不到工作,家庭已陷入绝境。我委托律师,是希望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为自己和家人讨回一个公道,拿回救命钱。然而,方照律所非但没有伸出援手,反而利用我的信任和困境,进行不实承诺,收取费用后不作为。这种行为不仅是违约,更是丧失了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同情心。
综上所述:
被投诉人湖南方照律师事务所在冷水滩设立办公点招揽业务后,不仅未履行承诺的调查义务,反而以“只能查工商”为由推脱责任,且在收取费用后关闭办公点、人员失联,严重违反了《律师法》及律师执业规范中关于“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规定。
投诉人诉求:
请贵局/协会对被投诉人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责令被投诉人立即全额退还投诉人代理费 5000元;
督促被投诉人将案件材料移交投诉人。
此致
长沙市司法局(注:律所注册地通常在长沙,需向长沙投诉)
长沙市律师协会
投诉人: 李冬元
日期: 2026年6月25日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