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24
涉及单位:艾春花炮厂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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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住址:浏阳市澄潭江镇碧溪村干祥组59号
2024年8月20号,本村艾春花炮厂发生爆炸事故,爆炸发生时我夫妻二人在浏阳城区居住,并未在家。当时委托家中兄长代为查看房屋,兄长仅发现窗户玻璃震碎,未细致检查楼上墙体、房屋主体结构。待到当年春节我们回乡收拾房屋,才发现全屋墙体多处开裂、房屋主体受损严重,当日第一时间联系村书记及工厂股东,告知房屋因爆炸受损,主动邀约厂方人员上门实地核验房屋损坏程度,但厂家长期拖延,始终未安排人员上门查看。
拖延至2025年上半年,我没办法了,我才打了安监局的电话,工作人员联系了我们镇上,厂方才安排人员上门查看房屋破损。后续由村书记组织调解,谈了几次,厂里拿我们当初没及时上报当理由,厂里不愿意负责,2026年5月份又书记约厂里负责人又谈了一次,意思是我爱人与厂方负责人现厂里场协商赔偿,当时对方给出的赔偿数额偏低,连墙体修复、防水加固、更换受损门窗的基础维修费都不足以覆盖,我们当场未认可该赔付方案。厂方称需全体股东内部协商再答复,自此持续搁置此事,直至2026年都未出具正式、可行的处理方案。
恳请部门出面组织调解,按照当前房屋实际破损情况,结合当地房屋维修市场价核算赔偿金额,督促厂家尽快处理赔偿事宜。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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