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24
涉及单位:望城区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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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本人在长沙市芙蓉区恒大江湾四期购买房产一处,恒大售卖抵押房,存在违规销售行为。同年本人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解除购房合同,我方胜诉,并保障了相关权益。判决后,本人申请冻结了该公司银行账户中与本人房款等额的资金,但资金被政府以“保交楼”名义解封并划走。为配合保交楼政策,本人等待至2023年10月恒大江湾交房。此后,问题仍未解决,被告知需等待芙蓉区恒大珺悦府项目交房后再行处理。截至恒大珺悦府交房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自购房之日起已历时5年。此期间,芙蓉区人民法院的案子被统一移交到望城区人民法院处理。
2016年4-5月,恒大江湾四期退房业主有三户收到了执行法官的通知,要她们带资料过去,办理了退款手续,并要求对方不要告知其他退房业主。这三户的开庭时间及申请执行时间和未退款业主为同一时段,甚至有位还晚于其他未退房业主,望城区法院未告知芙蓉区住建局及其他业主,擅自将相关款项退给了这三位业主,请问是否合法合规?为什么同一批退房业主的权益遭受如此不公平对待?
湖北地区退房退款都是按照比例来的,望城区此举丝毫不顾及公平性原则,让人匪夷所思,令人心寒。本来我们的钱在冻结后就被行政干预,导致无法执行,现在又区别对待,请问是否还有基本的法律底线和工作原则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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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长沙市芙蓉区恒大江湾项目由长沙鑫芙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就涉被执行人长沙鑫芙置业有限公司部分执行案件,此前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长沙鑫芙置业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各案冻结的账户存在不同)。望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对各案相应银行账户进行了继续冻结。其中涉冻结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案件无法扣划,涉冻结一般存款账户案件,由望城区人民法院依法扣划并发放给该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关于冻结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案件的相关问题,建议向账户监管部门(长沙市芙蓉区住建局)以及当地政府专班寻求相应解决方案。
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与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731-88524863。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