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长沙望城区天晟·滨月汇拒绝协商霸王合同,消费者2万定金难退

时间:2026-06-23

涉及单位:望城区住建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本人于2026年6月20日与湖南仁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天晟·滨月汇商品房定购协议》,并于当日支付了购房定金人民币20000元,认购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银杉路1999号天晟·滨月汇(揽月府)1栋1803号房。

此后,本人多次通过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就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请求,并就合同中商品房交付条件(第八条)、层高及面积差异处理(第十二条)、规划变更补偿(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等多项核心条款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然而,该公司工作人员仅以“合同为模板不能修改”为由拒绝进行任何实质性协商,亦未就本人提出的修改意见作出任何书面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定购协议仅为预约合同,双方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有权就具体条款进行平等协商。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未能订立,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此外,在认购过程中,销售人员口头沟通的房屋总价约为119万元,而签署的定购协议中载明的总价为140.9万元,二者存在约21.9万元的巨大差异。对方称该价格仅为“估算”、以正式合同为准。此行为不符合明码标价,属于价格欺诈。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