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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的医美项目没有达到当初承诺的效果且病例有多处违规

时间:2026-06-23

涉及单位:湖南俏姝妍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本人和朋友一起与2025.10.11经熟人(医托中间人)诱导陪同至该院做面部填充医美项目,院方全程夸大填充效果,宣称可改善面部凹陷、松弛纹路,效果持久,诱导我当场向机构对公账户全额转账支付18000 元。后续术后无任何宣传改善效果,朋友到门店协商退款,院方亲口告知:机构实际仅实收 6400 元,剩余 11600 元全部作为高额返佣支付给介绍我的中间人,事前完全未向我告知存在渠道分成、真实项目定价,属于勾结医托、隐瞒收费、商业欺诈。后去医院拿病例 从病例中知道本次面部填充治疗使用两款第三类医疗器械复配注射,分别为:1.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国械注准 20183130109):该产品注册证明确仅能在面部真皮中层注射,仅用于纠正中重度鼻唇部皱纹(法令纹);2.骨填充用多孔生物陶瓷 :该产品法定用途仅为骨科人体骨缺损填充硬质块状植骨材料,完全没有面部软组织注射的适应症,本身是固体骨修复块,不允许用于面部注射填充。院方违规将骨科植骨陶瓷材料与玻尿酸复配,混合后注射至我面部多处非合规区域;同时病历书写严重不合规,仅笼统记录两种材料复配填充,无任何复配比例、各耗材使用剂量、分部位注射用量、器械批号序列号记录,耗材使用全程无法追溯,违反病历书写强制规范。针对超注册范围、跨界使用高风险三类器械会产生肉芽肿、永久硬结、无法溶解取出等重大风险,机构未单独出具专项风险告知书,未充分履行知情告知义务,仅让我签署通用格式知情同意,剥夺我的知情选择权。实施本次注射操作的医师为曾伟荣、王天乐,我在国家卫健委医师注册备案官方平台查询,该医美机构名下无以上两名医师的执业备案记录,无法确认二人具备合法医美主诊医师资质,涉嫌使用未备案、无证人员开展医疗美容注射诊疗服务。综合该机构全部行为:勾结熟人医托高额返佣引流、虚假宣传医美疗效、价格不透明消费欺诈;超注册适应症、跨界违规使用骨科三类植骨材料做面部注射;病历书写严重缺失不规范,耗材无法追溯;未充分告知重大诊疗风险;执业医师无机构备案、涉嫌无证行医;设置霸王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退款权利,多项行为违反《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师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协助的诉求:1.责令长沙妹妍医疗美容全额退还本人医美消费全款 18000 元;2.辖区卫生健康局立案核查:①医师曾伟荣、王天乐执业资质、在该机构备案情况,查处非法行医、医师异地 / 无证执业行为;②核查机构超范围、跨界违规使用骨科植骨陶瓷注射面部、玻尿酸超注册部位注射的医疗器械违法问题;③核查病历书写不规范、未充分履行知情告知义务等医疗质控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机构勾结中间人医托支付高额返佣构成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医美效果、拆分价款隐瞒真实收费实施价格欺诈、合同设置不公平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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