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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违法侵占特殊家庭承包地,暴力施工致病患身心受损

时间:2026-06-20

涉及单位:岳麓区雷锋街道办事处、岳麓区雷锋街道坪山村村民委员会、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本人张小丹,系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雷锋街道坪山村罗家染坊组村民,本人、配偶及两名子女均为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我户与弟弟户分户独立,两户共同承包本组土地,此次被占林地、农田、菜地共计三亩多,持有正规土地承包权属证书,我是案涉土地法定合法共有权利人。

案涉土地中有一块紧邻家人住宅,为一亩多优质农田、菜地,是家中高龄老母亲长期赖以生存的口粮地,也是其日常务农、安度晚年的精神寄托。

我家庭属于特殊照料家庭:高龄母亲常年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小脑萎缩、冠心病多种基础病,需长期居家静养;侄女确诊精神狂躁症,情绪极易失控。两名病患均需长期规律服药,对噪音、人群冲突、激烈场面高度敏感,必须依靠安静稳定的居家环境休养。

涉事工程全称:中联智慧产业城二期220kV艾学Ⅰ、Ⅱ线、汇秀、艾秀Ⅱ线杆迁工程,2025年启动进场施工,2026年5月整体完工,建设单位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全部占地协调、补偿洽谈、补偿款发放工作,均由雷锋街道办事处牵头主导。

项目推进全程,雷锋街道、坪山村村委会、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刻意规避我这名法定共有权利人,恶意隐瞒占地事宜,仅哄骗、诱导认知薄弱、常年患病的老母亲默许施工,自始至终未向我告知占地事宜、未与我协商补偿、未取得我任何书面或口头同意。

街道仅单独向我弟弟发放约2.3万元青苗补偿,完全未核算农田菜地附着物损毁、土地永久占地损失、长期土地生计收益、家庭成员健康损害等法定赔偿项目,补偿缺失严重、核算标准极不合理。

母亲知晓自家赖以生存的承包地被无故侵占后,遭受巨大精神打击,于2025年底病重至无法行走。经多方求医医治,直至2026年春节期间身体状况才稍有恢复。我多次向雷锋街道、坪山村村委会、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方如实说明家中两名特殊病患的身体情况,诉求立即停止违法占地施工,要求各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动工。但三方漠视法律法规,无视病患生命健康,由雷锋街道牵头,多次联合多部门组织两百余人开展所谓“维护性施工”,完整影像视频留存,可清晰佐证现场人员规模、非法叉车作业、强行拖拽架离我的全部冲突过程。

施工当日工作人员当着体弱卧床的老母亲,使用叉车强行挪走我停放于自家承包地内的私人车辆;同时五六名工作人员上前强行拖拽、架离本人。场面人员密集、冲突激烈,母亲再次受强烈精神刺激长期卧床休养;患有精神狂躁症的侄女频繁受惊吓,病情反复失控,全家遭受不可逆身心创伤。

本项目塔基属于永久性占地工程,依法应当完整办理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审批、建设用地审批、林地使用审核、噪声与电磁辐射专项环评全套手续,但项目刻意以“不涉征收”规避法定审批流程,在无用地预审、无农用地转用批复、无建设用地合法批文的前提下强行占地施工,属于典型未批先占、非法占用农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应当优先拆除地上构筑物、恢复土地耕种原状,仅客观无法复原时方可足额赔偿全部损失。

经本人核查,项目现有手续存在多处重大法律瑕疵:

1. 立项程序违法:未完成法定用地预审即先行立项,审批程序倒置;

2. 林地手续残缺且存在失效风险:项目虽持有湘林地许准(湘江新区)〔2025〕029号林地许可,但林地审核批复不能替代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占用耕地未落实占补平衡,且该林地许可仅有两年有效期,建设单位未补办任何建设用地手续即完工投运;

3. 环评核心安全资料空白,不具备投运法定条件:

2026年4月7日我向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该局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湘新农环依申请答复〔2026〕第4号)明确答复:本局未留存A12塔基及走线对应的噪音、电磁辐射安全距离文件、法定检测报告、安全防护方案。

高压线路紧贴居民区与家人住宅,环评未针对人居区域开展噪音、电磁辐射专项评价,未评估线路长期运行对老年重病、精神疾病这类敏感人群的特殊健康危害,无配套降噪、隔离防护措施,环评内容残缺。

土地被强行占用后,我为维护母亲与自身合法权益,依法逐级信访,并提起行政复议(案号:湘新复〔2026〕565号),至今未收到任何实质性处置结果。

我对雷锋街道歪曲客观事实的信访书面回复不服,向上级提交信访复查申请被无理由拒收;按照信访答复载明的维权指引申请行政复议,同样遭到拒绝受理,两次拒收均拒不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直接阻断法定维权渠道。

在我全程依法依规信访、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维权期间,基层干部多次言语失范、刻意打压我的合理诉求,还无故阻断我的法定信息获取渠道:

1. 坪山村书记当众指责我胡搅蛮缠,发表“需要净化社会”等不当言论;

2. 雷锋街道书记无视我持有的土地承包权属证书及土地承包相关法律规定,直接否认我合法共有承包人身份,言语粗暴失当,严重伤害群众感情;

3. 我先后两次通过EMS邮寄封面明确标注「村务信息公开申请书」的书面材料至村委会,全套EMS面单、拒收退回截图原件完整留存,村书记无任何法定理由直接拒收邮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务公开相关规定,刻意剥夺我的村务知情权。

现我完整持有全部佐证材料:土地承包权属证书、施工现场冲突影像视频、湘江新区生态环境局环评信息公开答复书、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的湘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文件(证实该项目无任何合法用地审批手续)、EMS邮寄及拒收物流凭证、现场损失明细、干部不当言论沟通记录、信访及复议材料回执、母亲就医诊疗相关凭证。全文陈述全部客观真实,无夸大、虚构内容,所有证据均可随时上传平台核验。

恳请三湘都市报关注我家特殊照料家庭的处境,监督查处雷锋街道牵头隐瞒共有权利人、违法占地、项目审批与环评手续缺失、组织大规模人员及非法叉车施工、暴力处置群众致两名病患身心受损;村、街道干部言语失范打压信访群众、无故拒收群众法定书面材料,多方设置壁垒阻碍群众依法信访、复议维权的突出民生问题。

维权诉求

1、恳请媒体监督职能部门全面核查该220kV杆迁工程全套审批档案,依法认定项目未告知、未协商共有权利人、刻意瞒骗农户、未批先占、审批程序倒置、审批及环评安全资料空白的全部违法事实;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责令施工方优先拆除塔基、线路附属构筑物,将三亩多被占农用地恢复至原有耕种原状;

2、若客观条件确实无法复原土地,责令牵头单位雷锋街道联合坪山村村委会、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据实完整核算一次性经济赔偿,包含农田菜地附着物损毁、土地永久占地补偿、长期土地生计收益、全家身心创伤与特殊病患健康损害,出具规范书面补偿方案并足额赔付到位;

3、针对高压线路紧邻家人住宅缺失电磁辐射、噪音检测报告与安全防护方案的问题,责令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域辐射、噪声检测,完整检测报告原件送达本人;同步落实降噪、隔离安全整改,整改完成后通知本人到场核验,并另行赔付对应的健康损害损失;

4、依据《土地管理法》《信访工作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面核查、严肃追责多方多项违规失职行为,并书面完整公示核查处置结果:

① 雷锋街道牵头组织大规模人员、动用非法叉车强制施工,现场拖拽群众、刺激重病老人与精神疾病患者,漠视群众人身安全;

② 无正当理由拒收信访复查、行政复议材料,拒不出具不予受理文书,刻意阻碍群众法定维权;

③ 村书记、街道书记言语失范、打压合法信访群众,街道书记否认农户合法土地承包权;

④ 坪山村书记无理由两次EMS拒收群众村务信息公开申请书,剥夺村民法定村务知情权;

5、全程以书面形式同步向我推送调查、调解、处置全流程进度与最终办结结果,依法保障我户与弟弟户两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务知情权、家庭基本生计权、特殊病患人身安全与居住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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