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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昌旭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06-17

涉及单位:昌旭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投诉人陈典向,被投诉单位长沙市雨花区昌旭律师事务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768号高峰雅园1栋1206房。法人代表朱朱弹强,对接人李子安。于2025年11月16号本人与该律所签订委托协议书,全权代理劳务工资追索事宜,足额缴纳调解费600元,诉讼费2500元,合计3100元,持有协议书及收据。签约半年多,该所未开展任何实质性调解,立案等工作,无任何进展与反馈,2026年六月,该律所以证据不足为由,单方违约终止服务,此前本人全程积极配合无过错,经12345,及雨花区司法局,律师协会,多渠道投诉调解′,该所仅同意退三成费用,拒不全额退费,涉嫌收费不办事,违规执业,单方违约。依据律师法,律师所未按约定提供法律服务,应全额退费,现恳求,1杳处该律所执业行为,2责令全额遇还3100元,3对该律所给予罚戒整改,4反馈处理给果,,5别让法律成为百姓枷锁,成为资本的护身工具,法律的初裹是公平,公正,保护一方百姓利益不受损失。本人承诺内容真实,愿承担法律责任,恳请平台督办,投诉人陈典向,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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