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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深圳萨摩耶、湖南汇鑫融资担保违规自贷自保及批量违规转让 498 笔金融不良债权

时间:2026-06-17

涉及单位: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省本级,省本级

本人朱明珍,现就深圳萨摩耶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四川聚亿运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多项金融违规行为实名投诉。2021 年 10 月我通过省呗平台(运营主体深圳萨摩耶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向武汉众邦银行办理个人借款,平台强制绑定其法人控股的关联企业湖南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服务,违规收取担保费 2610.89 元、信用评估费 10 元,属于监管重点整治的 “自贷自保” 违规模式,变相抬高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 借款逾期后,湖南汇鑫自称完成代偿并取得追偿权。2024 年 8 月,该公司将包含本人债务在内合计 498 笔批量金融不良债权(担保代偿追偿权),整体转让给四川聚亿运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该企业经营范围无金融不良资产收购、处置资质,且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本次批量债权转让仅通过 “梦润短信” 单方面发送通知,无运营商送达回执、无本人确认记录,同时未履行资产评估、公开备案、书面公证送达等批量金融资产转让法定流程,转让程序严重不合规。 双方债务纠纷已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6)陕 01 民终 5655 号二审生效民事判决。特此说明:民事裁判仅审查借贷、债权转让的民事合同效力,不核查涉事企业金融经营合规问题,判决生效不能免除贵局的金融监管查处职责。 现正式提出三项诉求: 1. 责令湖南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本人全额退还违规收取的担保费、信用评估费; 2. 依法认定本次 498 笔批量债权转让行为违规,责令四川聚亿运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停止基于该笔债权开展的全部催收、诉讼行为; 3. 对深圳萨摩耶、湖南汇鑫的违规经营行为开展核查处置,并向本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核查文书,用于本人后续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司法维权。  补充说明:湘问直通车平台已有多名借款人同步投诉湖南汇鑫融资担保强制捆绑担保费、批量转让债权给无资质企业同类问题,属于集中涉众金融风险线索,恳请贵局统一全面核查。完整证据链材料见附件 Word 文档(已发送ts@voc.com.cn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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