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实习强制统一订餐且收费不合理高达70元一天

时间:2026-06-17

涉及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学院

地区: 湖南省,省本级,省本级

一、事件核心要素整理

1.主体信息

涉事高校: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执行学院:林学院

实习基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芦头实验林场(原平江县国有芦头林场,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

涉及人员:林学院200余名本科实习学生、带队教师

事件时间:当前学期野外综合教学实习,实习时长20余天

1. 强制餐饮定价:统一标准70元/人/天

早餐10元、午餐30元、晚餐30元

2. 费用核算:仅伙食费20天合计1400元,叠加交通费、住宿费后人均总支出超2000元;学校发放实习补贴仅数百元,收支严重失衡。

3. 餐品质量:早餐固定豆浆、油条、鸡蛋、粉面;正餐10人共用10个菜品,大量预制菜,口味较差、荤素搭配失衡,70元餐标严重虚高,物价远高于长沙校本部食堂消费水平。

1. 学生自行对接外部商家订餐,学校强制叫停,要求统一选用教师指定合作商家;

2. 经学生交涉,校方短暂同意20元/份盒饭方案降低开销,后续单方面反悔,再度恢复全员强制统一订餐模式。

3.带队教师食宿成本由全体学生缴纳的餐费承担,存在使用学生费用承担教职工开销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教育部等五部门《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

延伸适用于普通本科高校教学实习:学校、实习基地严禁借实习名义牟利、强制捆绑消费、违规收取管理费、餐饮统筹费,服务性消费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将就餐作为参与实习的硬性门槛。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校内教学基地餐饮服务必须坚持公益性,禁止依托教学实践活动高价垄断餐饮、从学生餐费中获取利润。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普通高校不得以教学实习、野外实训为名,强制学生统一消费、收取高额代收费;所有食宿相关服务性收费必须明码标价、自愿选择,严禁垄断订餐、转嫁教职工食宿成本给学生。

《湖南省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2025年最新印发)第七条

明确将实习期间捆绑强制消费、虚高定价餐饮、利用实习活动牟利、摊派教职工开销列为高校重点违规追责事项,一经查实需限期退费并对管理人员问责。

湖南省教育厅七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的意见》

高校自有实验林场、教学基地食堂不得以任何形式盈利,餐费定价需对标校内本部食堂物价水平,显著高于校本部消费价格属于违规定价行为。

三、诉求

1. 立即取消全员强制统一订餐模式,开放自主就餐订外卖、外部商家订餐权限;

2. 对70元/天虚高餐标进行价格审计,公示食材采购清单、成本明细,退还超额盈利部分费用

3. 禁止使用学生伙食费承担带队教师食宿开支,教师开销由学校公用经费单独列支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