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16
涉及单位:娄底市住建局,娄星区住建局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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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娄底市、娄星区相关部门领导:
本人聂敏,系五江·碧桂园城市广场6栋房业主。现就开发商及碧桂园物业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请求政府部门依法处理。
一、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至今未整改
本人于2016年5月购买该房屋期房,合同约定入户门为子母门。后开发商擅自将子母门改为单门,从未书面通知本人,更未征得本人同意。本人保存有开发商设计改动方案图纸为证。
因该问题,本人至今未收房。开发商的行为已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构成根本违约。
二、碧桂园物业擅自抵扣本人5年赠送物业费
本人购房时,开发商赠送5年物业费,并于2018年12月19日及2019年4月16日与物业公司(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签订两份《物业服务费权益协议书》。协议明确约定:赠送物业费权益的生效日期分别为2019年3月及2019年7月。
然而,物业公司自2018年11月起即开始擅自使用上述赠送额度抵扣物业费,提前了4-8个月,严重违反协议约定,构成无权处分。
三、物业以错误欠费记录阻挠本人过户
因开发商违约导致本人至今未收房,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未交付房屋的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但物业公司将本人列为“欠费人”,在系统中生成“欠费14960元及滞纳金”记录,拒绝配合出具物业费结清证明,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四、物业泄露个人信息,委托第三方进行威胁式催收
物业公司还将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房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泄露给长沙华良国路律师事务所。该律所向本人发送威胁恐吓短信,声称将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起诉本人,声称“届时给您的生活、工作、家庭带来的影响由您自行负责”。该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诉求:
1. 请求住建部门责令开发商就擅自变更设计作出说明,限期整改或赔偿损失;
2. 请求住建部门责令物业公司停止错误收费,返还被擅自抵扣的5年赠送物业费;
3. 请求协调物业公司配合出具物业费结清证明,确保本人能正常办理房产过户;
4. 请求公安部门就物业泄露个人信息行为依法处理。
本人保留有设计改动图纸、物业服务费权益协议书、物业小程序欠费记录、律所催收短信等全套证据,可随时提供。
请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投诉人:聂敏
日期:2026年6月15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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