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16
涉及单位:芙蓉区住建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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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长沙市芙蓉区恒大江湾四期的购房者,现就地方政府在推进“保交楼”工作中,严重违规处置司法冻结资金,导致本人胜诉权益长期悬空,且相关资金流向成谜一事,向贵委进行实名举报。
一、 案件基本情况与司法确认
2021年,本人在芙蓉区恒大江湾四期购买房产,后查明开发商在销售时故意隐瞒该房产已设立抵押的事实,属于严重的违规销售。
同年,本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判决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本人胜诉,相关权益获得了生效法律文书的确认。
二、 行政干预导致司法权益落空
判决生效后,为保障判决能够顺利执行,本人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并成功冻结了恒大地产公司银行账户中与本人房款等额的资金。至此,本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本已具备充分的法律保障。然而,此后不久,这笔被法院依法冻结、专属于清偿本人债权的资金,被地方政府以“保交楼”的名义强行划走。此举实质上是以行政权力截留了受司法强制措施保护的特定财产,直接掏空了可供执行的财产,致使本人胜诉判决沦为“法律白条”。
三、 资金挪用与长达5年的推诿拖延
在资金被划走后,本人被告知需配合“保交楼”大局。为响应政府号召、体谅民生疾苦,本人给予了最大限度的忍耐与配合,直至2023年10月恒大江湾项目完成交房。然而,项目交付后,本人的退款问题并未随之一并解决。本人随后又被告知,需继续等待芙蓉区恒大珺悦府项目交房后再行处理。这一要求毫无法律与事实依据,人为地将两个独立的项目、不同的法律关系强行捆绑。
时至今日,恒大珺悦府项目也已交付,但本人的款项依然毫无着落。自购房至今已历时5年。我们有充分理由怀疑:恒大江湾被划走的资金,已经被跨项目挪用至恒大珺悦府的“保交楼”建设,且这一亏空至今未被填补。 这严重侵犯了江湾四期全体退房业主的合法权益。
四、 举报请求
鉴于上述情况,本人特向贵委提出以下举报与请求:
彻查资金流向,严惩违规挪用:恳请调查恒大江湾项目“保交楼”资金的详细使用明细。特别是,原本专属于江湾项目退房业主的法院冻结资金,是否确被违规跨项目挪用于珺悦府或其他项目。若查证属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决策者滥用职权、损害司法权威和公民财产权的责任。
责令纠正违法行政,追回款项:请求纪委监委责令相关政府部门立即纠正其以行政命令干预司法执行的错误行为,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从资金挪用源头填补亏空,尽快向本人返还被挪用的购房款及法定利息,恢复生效判决的执行。叫停同等胜诉业主差异化退款行为,平等全额兑付全体胜诉业主购房款、利息、诉讼费、保全费;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公开恒大江湾四期项目“保交楼”专项借款及配套资金的收支明细,以及法院冻结资金被划走后的入账凭证、审批单与支出去向,以接受社会与司法的监督。
查究行政不作为:对于相关部门在项目交楼后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相互推诿、“新官不理旧账”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进行问责。
无论“保交楼”政策初衷如何良善,都不应成为侵犯公民合法财产权、破坏司法权威的挡箭牌。恳请贵委能秉公执纪,以雷霆手段维护法律尊严与百姓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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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恒大项目退房退款诉求,我局严格落实省市专班工作要求,全力推进保交楼工作。我局将持续督促恒大公司加快处理退房退款事宜,相关情况已上报市级统筹处置,切实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