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15
涉及单位:新化县枫林街道办与枫林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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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枫林街道办工作人员暴力伤人致近八旬老人昏迷、公安不作为投诉
本人戴石珍,年近八旬,系娄底市新化县枫林街道村民。现实名投诉新化县枫林街道办工作人员刘勇山暴力伤人,其对我胸腰部位跪压施暴直接致使我昏迷,事发至今180多天,已超过半年时间,枫林街道办、枫林派出所包庇纵容、履职不力、有案不立,导致我维权无路、冤屈难伸。
2025年12月12日,我发现自家房屋旁违规施工,枫林街道与村委强行要在我屋旁公路上横向埋设涵管,我担心流水会直接冲刷我家房屋地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我上前制止违规施工行为,全程冷静理性、无任何过激言行。不料枫林街道办工作人员刘勇山突然对我实施暴力,将我粗暴拖拽倒地,随后用膝盖持续用力跪压我的胸部、腰部要害位置。
我年事已高、体弱无力,完全没有反抗能力,胸部与腰部遭受猛烈跪压重创后剧痛难忍,直接陷入昏迷。事发全过程有现场监控视频及目击证人全程佐证,事实清晰、证据确凿。
我因胸腰部位遭暴力跪压昏迷后,由在场旁人紧急救助,我小儿子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求助。事发第一时间我被送往新化县人民医院紧急救治,因伤情危重、身体情况极度危险,随即紧急转院至长沙市第一医院进一步抢救治疗。两家医院检查诊断结果完全一致,均确诊我存在多根肋骨骨折以及多处软组织挫伤。
后续为固定案件伤情证据,我自费前往株洲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做正式伤情司法鉴定。鉴定结论与两家医院诊断结果完全吻合,明确我存在多根肋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伤情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充分证实本次伤情是对方对我胸腰暴力跪压行为直接造成。
案发之后,我们多次主动向枫林街道办反映被暴力伤害的事实,要求依规调查处置涉事工作人员,但枫林街道办始终置之不理、拒不核查、不作任何处理答复。
枫林派出所办案严重不作为、刻意偏袒,长期拒绝为我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故意拖延办案进度。拖延四个多月后,派出所才出具错误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办案严重超期、程序违法、处理结果极度不公。
时至今日,我被伤害已过去180多天、时长超半年,胸腰部位伤痛久治不愈,不仅骨折恢复缓慢,多处软组织反复肿痛,常年胸闷腰痛、身心遭受巨大创伤,施暴工作人员至今未受到任何处罚、所有医疗费用都是我儿子们出的,刘勇山未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基层部门漠视老年人合法人身权益,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现通过问湘问平台实名投诉,恳请上级督查、公安纪检部门介入彻查,依法撤销错误的不予立案决定,重新立案侦查,从严追究刘勇山暴力跪压造成我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并昏迷的法律责任,为年迈受害者主持公道、维护合法权益。
投诉人:戴石珍
2026年6月15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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