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在村里面开设养鸡场,污染环境,未批先建,违法行为长达12年,不但不处罚,还给他批地等

时间:2026-06-15

涉及单位:汝城自然资源局,汝城工商局等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

违法了也没有人管,汝城自然资源等部门相关人员一直在搪塞、撒谎、欺骗。很多违法行为:(1)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稻田属永久基本农田,禁止用于非农建设。该养鸡场原为稻田,现被硬化用于养殖,已构成《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但汝城自然资源局说是农业设施农用地,明明以前就是稻田,种水稻的田。周边都是居民房子,距离短的只有两三米(2)长期无证经营:2010年开业至2022年才获执照,长达12年无证运营,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此期间全部经营收入属非法所得,依法应予没收。(3)规避规模化监管:国家2025年标准明确,肉鸡年出栏1万只以上即为规模化养殖场。该场年出栏数十万只,远超标准,却以“散养户”名义申报,涉嫌伪造规模、逃避环评与粪污处理义务。(4)数据造假与行政不作为:环保局称2023年成立,实际2010年开业矛盾;自然资源局(1375㎡)与环保局(2000㎡)面积数据冲突,涉嫌伪造审批材料;12年未查处违法建设,属典型行政失职。(5)污染不可逆:养鸡场每日产生大量粪便、粉尘、氨气及重金属(如铜、锌),经通风扩散至周边住宅区,已构成《环境保护法》第六条所称“对群众健康造成威胁”。(6)宅基地功能丧失:紧邻养鸡场的宅基地因长期污染,已丧失居住安全与建房价值,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受影响村民有权请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7)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国家“三区三线”划定原则,居民区、基本农田不得划为养殖区。跟村民房子最短的只有两三米。该地块同时存在住宅、稻田、养殖、铁皮围挡四类用途,属典型“混杂用地”,违反《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2035)》强制性要求。(8)非法占用公共巷道:用铁皮围堵巷道,包括主巷道,涉嫌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详细内容见附件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