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01
涉及单位:长沙稳居公寓有限管理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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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
本人尹文俊(身份证尾号063X)于近期与出租方冯誓敏就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银海大厦1108室06号房间签订租赁合同。现发现该合同存在多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及违规收费行为,特此投诉:
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霸王条款): 合同第十条第(1)款规定“未住满12个月押金不退”。根据《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该条款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或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不应直接没收全额押金。
违规收取且不退还费用: 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物管费一次性收600(此费用不退)”。物业管理费应按月或按季度据实结算,房东强行一次性收取并声明“不退”,属于典型的乱收费行为。
水电费收费标准存疑: 合同第九条第(3)款约定“电1元1度”。该价格远高于国家电网居民用电标准,涉嫌房东通过加价电费牟利,违反国家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的政策。
我的诉求:
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认定上述“未满12个月不退押金”及“物管费不退”条款为无效霸王条款。
责令房东整改违规收费行为,退还多收取的费用。
协助双方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在扣除合理违约金后,退还剩余押金及预交费用。
附件已上传租赁合同截图及相关证据,恳请查处!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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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街道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房东核实情况,并尝试联系您(电话未接)。经了解,目前您已接受2000元退款,双方就退租事宜达成一致。据此,该纠纷已实际解决。如您仍有异议,可主动与我街道联系沟通。
感谢您的理解!
望麓园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