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29
涉及单位:湖南省涟源市人民医院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我是逝者戴克和(身份证号:4325****5211117016)的妻子周细娥(身份证号:4325****5402107021)。现就其在涟源市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因医院错误治疗导致其在高压氧治疗过程中去世一事,恳请上级机关依法介入调查,维护逝者尊严与家属合法权益。
一、事情经过
我丈夫因骨结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接受治疗。于2026年3月31日实施“脓肿清除术+椎管扩大减压术+椎间植骨术+钉棒系统内固定术”等手术。
2026年4月13日彩超检查结果明确提示:“双下肢静脉血流缓慢,左小腿肌间静脉多发栓子形成。”出院记录中亦明确要求:“绝对卧床休息两周,防止血栓脱落。”
2026年4月19日,我丈夫转入涟源市人民医院继续治疗。该院入院记录中已明确记载其存在“下肢深静脉血栓”诊断。
然而,在深静脉血栓急性期这一明确禁忌情况下,医院却在未充分告知家属风险、未经家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于次日安排我丈夫接受高压氧治疗。【术后血栓(通常指下肢深静脉血栓)的急性期一般指血栓形成后的 14 天(2周)以内】此举不仅直接违背上级医院关于“绝对卧床休息、防止血栓脱落”的医嘱,也明显违背基本医学规范和医学常识,存在严重医疗安全隐患。
2026年4月24日晚,我丈夫已向护士反映身体不适,但院方仍安排其次日继续接受高压氧治疗。
2026年4月25日上午,根据监控显示:9时40分左右,我丈夫已在高压氧舱内自行摘下面罩,疑似已出现异常情况;然而,高压氧舱直至9时59分才开启舱门;急救人员于10时01分才到达现场,在高压氧舱等待降压后,错失了黄金抢救时机。
二、维权过程
事发后,我们始终保持理性克制,希望通过正常沟通依法解决问题,并未采取任何过激行为。
2026年4月25日,我们提出封存病历要求,但院方仅提供入院记录及死亡记录,拒绝完整封存相关病历资料。
2026年4月28日,我们提交书面报告请求医院正式回复,却被医院工作人员告知“摆正自己位置”,并明确拒绝作出书面答复。同日,我们再次要求调取并复制全部病历资料,院方仍拒不提供完整病志。
在卫健部门及综治中心组织的调解过程中,医院相关人员态度恶劣,对家属提出的关键问题长期回避、不予正面回应,令家属身心遭受巨大打击。
三、我们的诉求
1. 恳请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对此事件尽快立案调查,查明事实真相,还逝者一个公道,还家属一个合理解释。
2. 请求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医院及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存在的违规诊疗、延误抢救及病历管理等问题严肃处理。
3. 恳请有关部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动事件妥善解决,告慰逝者。
我丈夫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失去生命,家属至今无法接受。恳请贵单位体恤家属巨大悲痛,依法彻查此事,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
你好!
你于2026年5月29日在投诉直通车发布的帖文已收悉,我院迅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高压氧治疗是否为禁忌症”以及“知情同意”问题
1.不是绝对禁忌症:高压氧治疗的唯一绝对禁忌症是“未经处理的气胸”。下肢血栓形成(包括近端DVT)在临床上仅作为相对禁忌症。这意味着,若治疗收益大于风险(如本例患者胸椎术后神经损伤,高压氧为A类推荐),在规范预防措施下可以施行。多个国际高压氧医学会的指南均未将远端小腿血栓列为绝对禁止项目。
2.知情同意履行情况:您提到的“未告知风险、未经家属同意”,我院有患者家属亲笔签署的《高压氧治疗知情同意书》 为证。该同意书中明确列明了“原有血栓脱落加重或引发肺栓塞”等风险。家属的签字,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证明了我院已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二、关于“左小腿肌间静脉血栓”与“下肢深静脉血栓”的医学界定
您反复强调患者存在“下肢深静脉血栓”,并以此认定高压氧治疗违反禁忌。但根据权威医学研究,这两者需要被准确区分:
1.部位与风险差异:患者的彩超提示“左小腿肌间静脉多发栓子形成”,这在血管外科属于远端深静脉血栓(又叫小腿肌间静脉血栓),并非近端主干深静脉血栓(如腘静脉、股静脉血栓)。
2.肺栓塞风险对比:近端深静脉血栓是高风险血栓,易脱落导致肺栓塞。但根据2021年发表于《THROMBOSIS AND HAEMOSTASIS》的研究,孤立性小腿肌间静脉血栓相关的肺栓塞发生率仅为0.6%,而近端轴向深静脉血栓的肺栓塞发生率为3.4%。另有研究指出,即使不抗凝治疗,其进展为有症状肺栓塞的风险也极低。
3.临床共识:正因为风险相对较低,目前国际指南对于孤立性小腿肌间静脉血栓的抗凝治疗推荐存在争议,部分观点认为对于高风险患者或出现近端延伸时再启动抗凝即可,而非必须绝对卧床和强抗凝。
结论:我院高压氧科医生评估其为“远端细小静脉血栓,风险较小”,符合当前主流医学观点。将其等同于高风险的“下肢深静脉血栓”并作为绝对禁忌症,是不准确的。
三、关于抢救过程的说明
1.舱内情况:9:40患者自行摘下面罩,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询问,患者摇手示意“不需要帮助”,这证明当时患者意识清晰,能自主表达。随后工作人员出于安全考虑,已开始逐步降压准备。
2.紧急降压:9:55患者突发意识丧失,我院工作人员立即启动紧急泄压程序。正常降压需20分钟,而在16位患者同舱的情况下,我院仅用约4分钟完成泄压,这已是设备允许的极限速度。
3.时效性:如果再盲目加快,将导致舱内其他15名患者发生减压病、肺气压伤、中耳气压伤甚至死亡。开舱后,我院快速反应小组于10:01到达现场(从监控可见),实际上从开舱门到急救人员到达不足2分钟。对于突发呼吸心跳骤停,抢救成功率本身极低,但我院的处置完全符合多人氧舱紧急情况下的救治规范。
再次对患者的离世表示深切哀悼。但我院坚持认为:诊断“小腿肌间静脉血栓”并非高压氧的绝对禁忌,治疗前已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抢救过程符合紧急情况处置规范。我们愿意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调查,也建议您理性看待医学的局限性,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诉讼这一法定途径,由第三方权威机构给出最终结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也欢迎继续监督。
涟源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