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20
涉及单位:长沙市岳麓区奥克斯缔壹城2期物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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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长沙市住建局/湘江新区住建局/12345的一封信。
相关部门领导您好!
我是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杜容路与西城路交叉路口往北约50米,楼盘名:奥克斯缔壹城,2期负一楼A119停车位的业主。当时这个小区只能停一台车的车位售价大概是6万出头,我这个车位是花了9万多(3000首付,9万销售人员给我办理的中国银行分期)我于2020年7月份购买A119这个车位,当时出售给我时说的是我购买后可以停两台车,不需要额外支付停车费,车位的面积也确实是两个车位(地面的白色划线也是两个车位,附带车位照片),基于考虑到以后可能会买两台车,我就比别的单个车位多花了3万多买下了A119这个车位。
目前我的诉求:后续我有两台车要停,但想起之前物业告诉我只能录一台车的车牌,另外一台车按照此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这是物业系统的漏洞?还是以此作为乱收费的理由?这个车位当年我购买下来,我就应该具备它的使用权,凭什么只准我录一台车牌,停另一台车我要缴纳停车费给物业?我停自己买的车位上我要付费给物业,那我买这个车位多花3万多买这个车位是为了什么?我和物业沟通无果,才出此下策维权,我相信党也坚信党,在此恳请相关部门的领导体恤民情依法致政。不胜感激。
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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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悉,正在核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