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20
涉及单位:衡山县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1、时间:2026-05-14,本人提交题为”衡山县人民法院法官肖某的判决结论与肖某自己采信的证据(被告证据3)自相矛盾,基本事实不清”的投诉,但衡山县人民法院以“着装礼仪”进行回复。具体如附件1所示,同时,本人也对此投诉进行录屏固定。
2、如此回复,牛头不对马嘴。老百姓怎么能相信贵院裁判时,是在认真履职?
3、贵院发现判决错误,特别是判决书“自相矛盾”情形,怎么不能启动自纠自查,如启动院长纠错机制?反而要当事人去走其他程序?这遵守了党中央强调的工作纪律、群众纪律?
4、案件二审维持原判,就说明衡山县人民法院对基本事实的认定没有问题?真的如此,那烦请贵院正面答复该“判决书自相矛盾的投诉件”。
谢谢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