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19
涉及单位:长沙市 城市管理局、长沙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 美气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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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说明:
本人是长沙市退休职工老年人,本人于2013年4月起从小区旁边的石马气站(电话0731-85575504)订购瓶装液化气,送至 雨花亭街道 汇城小区。送气人为胡姓父子二人。多年来,我一直未曾更换送气公司和送气人,我所经手的全部的液化气罐均来自于石马气站、均来自于胡老板。
本人初始交纳新燃气罐的押金150元,当时答应了:“如果日后任意时间、顾客不再需要使用他家的燃气了,顾客可以将燃气罐退还,燃气公司会将150元原封不动归还给顾客。”
本人于2019年左右交纳过一次燃气罐的安全更新的升级费用50元。
最后一次给我送气的时间为2025年1月底春节期间。那一次是胡老板安排的其公司人员(一名男性)上门来的。
因本人家中多有变故,东奔西走,奔波劳累,离最后一次换气已过去一年,直至2026年2月,我电话联系之前的气站的胡老板,才得知了 其气站所属的公司近两年来历经多次收购,最终其目前的业务已经全部转移至了
“长沙液化气服务平台”接手(电话:0731-96507,所属公司:北京美气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二,纠纷说明
2026年,因燃气用尽,无气可用。本人需要换气,随后我联系了96507, 该公司委派了工作人员上门换气(取走用尽了气的燃气罐,再拿来一个新灌好了气的燃气罐),送气员为一名女性,该女性送人员对我说:“旧燃气罐已经不符合公司的要求,需要自行丢弃报废。或者将旧的燃气罐以20元的价格卖给她”。对此,我当即表示无法接受。
因为我之前的送气站 是被现在的96507公司收购了,所以96507理应对历史遗留问题负责。
纠纷至今,燃气公司始终未安排工作人员与本人联系处理问题,也未对该问题作出任何解决措施,完全漠视本人的合理诉求。
三,本人诉求
要求退还本人的燃气罐押金费150元。
如果本人以后还需要再使用燃气,本人将酌情重新办理。
四,本人请求
现就燃气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收费、服务失职、及漠视消费者权益等问题,正式向贵平台与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恳请依法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 向本人反馈,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和市场的公平秩序。
恳请贵平台与相关政府监管部门 能够高度重视本人的投诉,及时介入调查处理,为经济困难的老百姓,为弱势的老年人主持公道。
(本人每日下午2点多至5点可以接听电话)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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