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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克汽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时间:2026-05-19

涉及单位:湘潭领越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领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

尊敬的工作人员:

本人因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厂家涉嫌推诿三包责任,特向贵媒正式投诉举报领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克公司”),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1. 车辆高速行驶中,前格栅未能阻挡小石子,导致核心部件损坏

2026年5月18日,本人驾驶领克品牌领克08 emp在许广高速路段正常行驶。抵达射埠服务区休息后准备出发时,经他人提醒水箱防冻液已全部泄漏。经售后检查认为石子击穿前格栅和水箱导致,领克公司所设计的前格栅,其间隙竟允许足以损坏内部件的石子自由穿过,这表明其防护功能完全失效。

2. 冷却液全程泄漏,车辆报警系统竟无任何提示

自水箱被击穿至防冻液完全漏光,乃至驶入服务区被路人提醒为止,车辆仪表盘全程未发出任何“冷却液位低”或“发动机高温”的报警提示。这意味着车辆的报警系统存在逻辑缺陷,无法为驾驶员提供基本的故障预警,是重大的安全设计缺陷。也就是说,一个正常行驶在路面的汽车,随时有可能因为无安全警示导致失速抛锚,有重大的安全隐患。

3. 领克公司及授权经销商推诿三包责任,拒绝提供合法鉴定报告

事发后,本人将车辆送至领克授权4S店要求质保维修。4S店工作人员仅口头判定为“石子撞击,外力损坏”,拒绝履行三包义务,并要求本人自行承担高昂维修费用。本人要求其出具书面鉴定报告以明确拒赔依据,但该店亦予以拒绝。这直接违反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关于经营者应承担“三包”责任并提供相应凭证的义务,且厂家不直面客户提出的安全质疑,完全交由4s店回复,4s店面对质疑沉默不答。

综上,本人认为,领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因其产品设计缺陷(前格栅防护不足、冷却报警系统逻辑缺失)导致本人车辆在正常使用中出现严重故障并危及行车安全,且在故障发生后涉嫌违法推诿,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恳请贵媒依法对此事进行调查,责令领克公司正视问题,履行其法定的三包责任与安全保障义务,并对可能存在的普遍性设计缺陷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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