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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衡山县人民法院知错能改的行为点赞

时间:2026-05-19

涉及单位:衡山县人民法院、金杯电工衡阳电缆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

1、2026-05-07 在本平台投诉举报《衡山县人民法院法官肖某“自创“法律法规判案》,衡山县人民法院在2026-05-14发送了补正裁定书(附件1),在此为衡山县人民法院知错能改的态度大大点赞👍

2、同时请贵院告知,判决书中出现如此低级错误,无论从情、理、法三个层面,贵院对原被告双方是否要表示一下歉意?同时,本案中是否还存在如此粗心大意的情形(现在姑且归因如此,如有判断错误请主动告知,以便修正),特别是对案情实体产生影响的?期待贵院进一步核实回复。

3、对于其他未回复的事项,还请“衡山县人民法院”加快进度核实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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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安衡山 2026-05-21 11:40:51

    网友,您好:
    近日,关于网友反映“(2024)湘0423民初2350号判决”一事,我院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感谢您的监督,补正裁定书的作用在于修正判决书中的笔误,经补正后的文书只是“还原”了原文书的正确表达,不会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带来影响。本案审理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依法作出判决后,(2024)湘0423民初2350号原告提起上诉。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现本判决已经生效,若认为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可依法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此复
    衡山县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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