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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湘潭市大鹏燃气有限公司违规充装、无证运输、屡罚不改、乱收费搭车收费等多项违法问题

时间:2026-05-18

涉及单位: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湘潭市应急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市本级

尊敬的湘潭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湘潭市应急管理局领导:

我们是湘潭市大鹏燃气有限公司周边村民,这家公司长期存在安全违法+经营违规+收费乱象多重问题,安全隐患触目惊心、经营乱象长期扰民,且多年整改无效、屡罚屡犯,存在严重监管“以罚代管”问题,极易重演重大安全事故,现将全部违法违规事实如实举报如下:

一、现场重大安全违法问题(附照片)

1.违规允许用户个人进站自行灌装液化气

该燃气公司默许市民私自进站自行灌气,未执行“企业统一充装、统一配送、专人操作”的燃气安全管理制度。非专业人员私自充装、搬运气瓶,属于明令禁止的高危违规行为,极易造成燃气泄漏、爆燃事故。

2.默许无资质普通三轮车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

现场可见普通黄色电动三轮车装载、运输液化气钢瓶。该车辆非官方备案燃气专用配送车、无危货运输资质、无防爆设施、无钢瓶固定装置、无灭火及防静电设备,完全不具备危险品运输条件,属于典型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

3.易燃易爆危险区域违规停放高危车辆,安全红线形同虚设

燃气公司属于甲级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现场明确张贴“严禁烟火”标识,但站点放任普通机动车随意进出、停靠、作业,车辆电路、发动机、静电均可能产生点火源,一旦遇到泄漏燃气,将直接引发重大爆炸、火灾事故,严重威胁我们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企业长期屡罚屡犯、整改流于形式,监管存在严重“以罚代管”

经查询公开处罚记录,该公司近五年以来,持续多次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违法事由高度重合: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允许用户自提、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等。

该公司年年被罚、年年违法,处罚过后短暂收敛,随即再次违规经营,充分说明当前监管模式停留在简单罚款、不根治问题、不追责、不停业整顿的以罚代管状态。企业毫无敬畏之心,安全主体责任完全缺失,长期带病运行,属于重大风险隐患单位。

结合湖南浏阳烟花重大爆炸事故惨痛教训,事故根源正是:企业长期违法、屡罚不改、监管宽松软、以罚代管、隐患长期堆积。当前该燃气公司的违规状态,与事故企业事前隐患特征高度一致,若主管部门继续姑息、仅罚款不根治,湘潭市极有可能发生燃气重大安全事故。恳请各主管部门高度警惕、举一反三,坚决杜绝血的教训重演。

三、违规经营乱象:乱收费、强制搭车收费、价格不透明

除重大安全隐患外,该燃气公司长期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经营性违规行为,群众反映强烈:

1.气价收费不透明、随意加价,不按照政府指导价格执行,存在私自溢价收费、口头报价、无公示标价的问题;

2.存在强制搭车收费乱象,在充气过程中变相收取所谓“检测费、维护费、服务费”等不明费用,不自愿、不透明、不合理;

3.收费不开具正规票据,多数私人自提充气无发票、无消费凭证,涉嫌违规经营及偷税漏税;

4.捆绑变相消费,部分站点以“换瓶、检瓶”为由强制收费,不换瓶、不交钱就不予充气,属于典型垄断式搭车收费。

以上行为既违反市场价格监管规定,也严重侵害普通市民的合法消费权益,属于典型的行业乱象。

因此,我们垦请主管部门对涉事燃气公司立即停业整顿、全面隐患排查,严查私自充装、允许个人自提、无证运输等重大安全违法行为;彻查该燃气公司近五年全部处罚记录与整改落实情况,纠正主管部门“以罚代管”问题,对屡教不改企业依法顶格处罚;专项核查乱收费、搭车收费、价格不透明、不开票据等经营乱象,责令退还违规收费、规范价格公示与收费流程;还周边群众一个安全、安稳、放心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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