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投诉广西桂汇通药材种植

时间:2026-05-18

涉及单位:广西桂汇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

我是湖北省孝感市中药材种植户,2025年4月,我从百度平台上看到药材种植广告:广西桂汇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提供拥有专利的三叶青、白首乌杂交训化二代苗,承诺一年收果。三叶青(亩产800-1200斤,回收单价80元/斤,栽种2400株/亩,单价5元/株);白首乌(亩产1500-2000斤,回收单价70元/公斤,栽种3000株/亩,4元/株)。当时我觉得这个项目适合我去老家开展农业种植,也能为乡村发展做些事。期间多次接到广西桂汇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马经理的电话,她向我描述该司的药材种苗优异性、种植前景广阔、并承诺全程跟进种植指导技术及培训服务、免费提供药品和肥料,保底回收、收成可观,公司实力雄厚、国企控股背景。诚邀我去该公司考察。同年7月,我与同事一起到广西桂汇通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广西省桂林市灵川县西二环周塘村南药集成中心)。到了该公司后,第一眼看到的是广西桂汇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办公大楼上几个显目的大字“国有控股企业”,当时这个虚假宣传确实给了我们一个强有力的信任度,就觉得这个公司有技术有实力,值得信赖。该公司张助总和马经理带我们参观了该司种植宣传展厅,展厅墙上和展架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证照:有公司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0万)、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只经营不生产)、发明专利证书和商标证(约有十几个)、诚信经营示范企业3A级证书、诚信供应商3A级证书、重质量守信用企业3A级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3A级证书、中国315诚信企业证书、香港挂牌上市企业的牌子(挂牌代码:92076)等各种荣誉证书和证照,名目繁多。另一个展厅陈列着各种药材种植期间生长所需的肥料和药品。接着,又带我们参观了药材种植科研示范基地,向我们介绍:苗圃里都是他们的科研成果,有杂交训化二代的三叶青、白首乌 、粉防己、金果榄、毛慈菇等种苗, 并强调这些杂交训化二代苗生长周期短(一年收果)、成活率高(保证移栽成活率90%以上)、耐寒耐高温(无需盖膜及搭棚–15°–––45°)、产量高经济收益可观,保底回收。公司还为种植户全程提供一对一的培训、指导、技术支持,免费提供肥料及相关的药品。并告诉我们:种植10亩地,可以享受国家补贴,由他们公司负责申请补贴,补贴下来后五五分成。我们感觉该公司很有实力、苗种优良、技术服务周到全面,收益可观,当场选了两个品种三叶青和白首乌各5亩地药材种苗。

我的当地政府很支持我的药材种植项目,先批复了20亩地(该公司承诺可以自主育苗,随后当地政府又特批50亩地,用于开春药材种植)。经过多次的土地深耕、平整、起垄。于10月11日开始栽种,广西桂汇通公司指派肖技术员雇佣了货拉拉运输车,一共送来三叶青种苗(1.8万株)白首乌种苗(1. 89万株),扎捆全部用泡沫箱装运(扎捆的药苗没有任何标签,也没有任何检疫证),合计3.69万株。第一批栽苗三十多个老农连续栽种三天,后因数量不够,第二批又补了4000株三叶青种苗,该公司用两个泡沫箱顺丰快递给我们,也是没有标签和检疫证。总的苗款共支付了11.68万元,其中一半苗款因该司要求打入私人账户。在整个栽种期间,肖技术员来现场既没做技术培训也没做种植讲解指导,在我处待了不到半天,又急急忙忙赶往湖北恩施的种植户。

栽苗三周后,发现种苗生长状态不好,多次拍照与肖技术员及公司领导伍文松副总汇报沟通,都得不到任何实质性的回应和指导。11月18–19日孝感当地有霜降,最低温度-1°––0°,22日发现种苗的叶子逐渐枯黄,该公司肖技术员认为是霜降所致,要求我们赶紧搭建20亩地的小温棚(之前该司没人告诉我们霜降会冻死种苗,也与他们宣传的耐低温-15°完全不相符)。为了搭建小温棚,我们又花了5万左右的人工和材料费用。

期间,我们对该公司所谓的技术培训指导,以及种植过程中的协作帮助与他们当初说的有天酿之别。由此,对该公司产生了更多疑点。11月底我们发现移栽的苗,成活率很差,与当初宣传的改良优质种苗完全不符,质疑这两种种苗不具备杂交训化二代的品种优势。最终该公司同意补苗,并建议开春后再补种。

从2025年12月到26年2月底,我们多次掀开小温棚查看种苗生长状况,发现种苗成活率越来越低,由此,我们多次向该公司要求派技术员来现场进行种苗的种植评估,直至三月底才另派种植指导胡经理来现场查看,得出20亩种苗已全部死亡的评估结论,并出具了评估报告。我们当场向该公司提出:说明种苗死亡的原因及赔偿要求。自种植项目确定以来,直至2026年3月底,我们不间断的及时汇报、沟通种植事宜上的情况(有微信、电话录音等为证)。

4月初至今,与该公司多次函件交涉,该公司强调种苗质量没问题,手续合理合规合法,不愿承担赔偿我们种植损失的责任。我们当地政府很重视20亩种苗死亡事件,有关部门要查看种苗运输三证一签,并要该司提供经检疫后随车发送的检疫证明。四月初该公司才迟迟补寄了三证一签和检疫证明。由此,我们发现该公司利用商标注册证来代替种苗专利证,也就是说种苗究竟是杂交驯化二代苗还是普通苗,存在重大质疑。这个项目我们已经投入了40多万(含两个2亩地的育苗大棚,这是该公司2025年承诺给我们育苗的必建设施)。

经查证,广西桂汇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根本不是什么“国有控股企业”;也不是什么“香港挂牌上市企业”,除了有两张商标注册证外,根本没有他们所说的二代种苗专利证书。这充分证明该公司陈列室和展厅里摆放的证牌证书,存在很大的虚假宣传的行为。

现已确认,该公司补寄给我的药苗《植物检疫证书》属于严重违法:1、先运后检,证未随车。2、数量与实运苗数严重不符,违反“货证相符”原则。3、第二批种苗属无证调运。4、主体不一致,涉嫌出借、转让检疫证。

林木种苗“三证一签”全部违法:1、无随货标签,违反种子法第四十条。2、事后补寄的标签存根空白,违反《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种子法》第七十九条。3、质量检验证自检自章,违反《种子法》第四十四条及《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4、生产经营许可证与经营主体不符,构成借壳经营。

虚假宣传与合同:1. 宣传承诺“杂交驯化二代苗”:该司发布的宣传材料明确承诺“杂交驯化二代苗(抗逆性强、产量高)”,微信聊天中业务马经理称“如果公司没有专利认证书就不能证明是杂交驯化苗”,但被举报人从未提供任何品种审定证书或专利证书。

2. 合同约定“壹年周期”与实际不符:种苗生长半年后,成活率不足10%,且生长停滞,与“抗逆性强、产量高”的承诺严重不符。

3. 电话录音证明:该司业务马经理在电话中承诺“存活率保证90%以上”“给您的苗是二代苗”,但实际成活率不足10%,构成欺诈。

4. 放在展厅里所谓的香港上市掛牌企业,经查是一个骗局。根据这个掛牌编号无论是多一个零或少一个零都可确认是河北的一家名称为“国亮新材”的耐火材料上市企业。桂汇通公司利用虚假宣传种植户,误导种植户。

5.该公司宣传的“国有控股”企业,实质上是个人独资的微小民营企业。年初已受到当地有关部门的60万元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七十九条。

2. 《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十九条。

3. 《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4. 《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十条。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


证据清单(附后)

1. 购销合同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2. 宣传材料(含“杂交驯化二代苗”内容);

3. 植物检疫证书(证号桂04745719),备注1:植物检疫证书是10月11出具的,我们11日已经开始栽种了。备注2:数量与实物严重不符。备注3:主体不一致。

4.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广西联农业投科技公司出具,主体不一致,属于借壳出证。广西桂汇通公司林草生产经营许可证只经营不生产,且限灵川县内经营。);

5. 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存根(2026年3月底由联投公司盖章补寄);

6. 林木种苗标签存根(空白,2026年3月底由联投公司盖章补寄);

7. 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含“证件没有就是假的”等承诺);

8. 电话录音光盘及文字稿(语音无法上传,需要可提供);

9. 种植现场照片、视频(显示成活率低、生长停滞);

10. 技术员现场指导表(确认死苗)

11.查证确认广西桂汇通香港挂牌上市纯属伪造。(挂牌代码:92076)

因为证据颇多,篇幅有限,现只提供部分证据,如需补充,可提供。

五、诉求:

广西桂汇通公司赔偿我的种苗种植全部损失40万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