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17
涉及单位:开福区湘春路复地崑玉小区3栋2楼商铺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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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湘春路复地崑玉小区3栋2楼商铺违法施工影响消防安全,在没有拿到消防批文和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在消防通道擅自凿墙打通做1扇门,影响房屋的消防安全和整体结构安全,高层住户的安全得不到保障。在浏阳安全生产事件的背景下,更要注重违法施工导致的安全隐患。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和人员“未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物业服务区域的通道、出入口和消防通道”。
根据《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禁止“破坏房屋外貌”行为,违反者可被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在墙体上打洞开门,显然破坏了房屋外貌。
商业疏散不能共用住宅疏散楼梯。消防规范不允许,商业疏散应该在商铺内自身解决。其次消防通道防烟功能被影响了,另外该开门是外开,直接开在半平台上,这个也是不允许的。
2楼商铺如果发生火灾,这个消防通道将浓烟滚滚、影响整栋住户的逃生。要求消防、住建部门介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施工,恢复消防通道及房屋主体结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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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我街道核实,该小区3栋107商铺二楼业主计划将此处装修自住,在未向社区及街道报备、未办理任何装修审批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在消防通道区域开凿了逃生门。针对该问题,我街道已及时劝阻并上报,住建部门已到场制止违规施工行为。经现场沟通,涉事业主已认识到违规改造的危害性,当场承诺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后续,该户业主将完善相关装修设计方案,依规办理装修审批手续,待正规施工进场后,自行拆除私自开设的逃生门,将墙体恢复原貌。
下一步,我街道将持续跟进、密切关注,积极督促尽快整改,同时常态化加强辖区商铺及住宅小区装修巡查,严厉制止各类擅自改动房屋结构、侵占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全力保障辖区居民居住安全与消防安全秩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