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5-16
涉及单位:湖南省直中医院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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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
我是刘玉娇,住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高家坳龙泉街道沃德歌谷小区7栋。今天,我怀着无比无助的心情,向贵局求助,恳请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帮助我解决因省直中医院诊疗误诊,导致我目前已丧失劳动能力、误诊病情还在进一步恶化、长期服药度日的生存难题。
一、事件的经过
2026年1月26日,我因需排查脑血管动脉瘤,前往株洲市省直中医院住院,接受脑血管CTA造影检查。检查结果已排除脑血管瘤,但同时提示左侧椎动脉纤细、血管走行变异。我本身就仅存在轻度偏头疼症状,日常可正常上班、生活,无任何明显不适,同时也如实告知了自身的所有病症表现,既往病史等情况,配合完成了医院安排的各项检查,医院要求住院观察诊疗。
住院期间,医院医护人员以我持有职工医保治疗的可报销为由,在我无任何神经节阻滞有创治疗手术指征、未采取一二线基础药物保守治疗的前提下,并为我实施了该次有创治疗。此次为医院第一诊疗过错,更为过分的是:术前医院完全未结合我CTA检查显示左侧椎动脉纤细、血管走行变异的身体状况,未做任何术前风险评估与手术方案规划,未向我告知任何手术风险或并发症,更没让我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甚至在我经期中不适宜开展有创操作的时期违规实施手术。术中还对我反复穿刺多达7次,严重违背了医疗操作规范,不仅如此还在我月经期多次密集针灸,和多次松解术,接受了相关治疗后,病情不仅没有任何好转,反而持续加重,不断出现不适症状,导致正常生活、行动起居都受到严重影响。后续我辗转多家上级医院就诊检查,经专业、系统的诊疗后,最终确诊实际病症并对症治疗,正因为省直中医院前期误诊、错误的治疗方案进一步加重了我的病情,导致我的身体机能遭受不可逆的严重损伤,导致头痛最终落下后遗症,行动都逐渐受到严重影响。经湘雅医院专业诊断评估,我被评为重度失能,头部疼痛评分高达7-8分(为重度头痛),需长期服药治疗,每月仅药费就高达5000元左右,至今导致无法上班,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受到极大影响。
二、当前生活与身体困境
① 身体状况极差,我如今常年卧病/行动不便,每天需要长期服用各种药物维持病情,浑身饱受病痛折磨。
②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此前我依靠自身劳动能力维持家庭生计,误诊导致病情恶化后,我再也无法从事任何工作,彻底失去经济来源,家庭经济彻底崩溃,生活瞬间陷入断收困境,靠我一个组合家庭的老公来抚养一家7-8口人。
③ 长期药物治疗、复查、康复护理,产生了巨额费用,还欠下了不少外债,家庭经济彻底崩溃,生活举步维艰。
事发后,我曾多次尝试与株洲市省直中医院沟通协商,希望院方能正规误诊过错,承担他们的责任,但院方始终推诿扯皮,对我的诉求置之不理,并强词夺理,迟迟不给任何答复。
⑤ 我今年35岁,正是家中顶梁柱,上有两位重病老人需要赡养照料,下有两个未成年子女需抚养,家庭负担本就极其沉重,我的婆婆患有尿毒症,长期依靠透析维持生命;前两年确诊子宫内膜癌,已行子宫切除术,常年需大笔医疗费用;我父亲腹腔内长有肿瘤,已做过两次化疗,后续治疗费用更高昂。
三、我的诉求
在万般无奈之下,我只能向信访局各位领导求助,恳请贵单位能够高度重视我的遭遇,依法依规督促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核实株洲市省直中医院误诊侵权事实,切实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现提出以下诉求:
① 恳请相关部门对株洲市省直中医院此次误诊事件开展全面调查,依法认定医院的诊疗过错责任。
② 恳请督促省直中医院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我由此产生的全部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药物购置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
③ 恳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我后续长期治疗、康复的医疗保障问题,保障我的基本生存的权益。
④ 恳请相关部门追究此次误诊事件中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各位领导,我本是一名普通百姓,一生勤恳劳作,只因医院的误诊过错,落得终身重度头痛、丧失劳动能力的下场,如今生活困顿、求助无门,实在是走投无路才向信访部门求助。我保证以上所述全部属实,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愿意提供所有的就诊病历、检查报告、医疗与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据,配合调查。
恳请各位领导能够体恤我的悲惨遭遇,秉公处理,为民做主,尽快介入解决我的问题,让我感受到公平正义,得到应有的赔偿与救助,帮我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渡过难关!万分感谢各位领导的关心与帮助!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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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2026年5月21日